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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 獲任命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 獲任命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 獲任命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2020年03月24日 10:33 最後更新:10:34

張舉能是回歸以來第三名首席法官。

特首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任命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是回歸以來第三名首席法官,2021年1月11日生效。她感謝現任首席法官馬道立,任內近10年作出重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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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任命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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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舉能將會是回歸以來第三名首席法官,2021年1月11日生效。

張舉能將會是回歸以來第三名首席法官,2021年1月11日生效。

張舉能在香港大學攻讀法律。資料圖片

張舉能在香港大學攻讀法律。資料圖片

馬道立。資料圖片

馬道立。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任命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任命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表示,以張舉能在法律界崇高地位及經驗,相信立法會不會不同意其任命,但擔心內會去年至今半年仍未能選出主席,致立法程序停頓,呼籲內會盡快選主席處理,冀今年立法會7月休會前完成任命。

張舉能將會是回歸以來第三名首席法官,2021年1月11日生效。

張舉能將會是回歸以來第三名首席法官,2021年1月11日生效。

張官是虔誠基督徒,於基督教敬拜會出任長老,他是土生土長並在香港接受法律訓練的香港法官,他於1961年在香港出生,在香港大學攻讀法律,先後於1983年及1984年取得法學士學位和法學專業證書。他於1985年在哈佛大學法律學院取得法學碩士學位,並於同年獲得香港大律師執業資格。1995年,他取得新加坡最高法院訟辯人及律師的資格。

張舉能在香港大學攻讀法律。資料圖片

張舉能在香港大學攻讀法律。資料圖片

在加入司法機構工作之前為香港私人執業大律師的張舉能,於2001年6月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同年12月起,他出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並於2003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翌年起出任遺囑認證訴訟案件專責法官,而2008年起則出任憲法及行政訴訟審訊表專責法官。2011年,張法官獲委任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並成爲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庭長。

張官是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委員,該委員會負責就司法任命向行政長官提出建議。他亦是法律改革委員會成員,並在司法機構內多個委員會及工作小組中擔任主席或成員。張官亦是林肯法律學院名譽管理委員。

馬道立。資料圖片

馬道立。資料圖片

於2018年10月獲升任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的59歲張舉能,自2001年出任法官後,於過去18年來,曾處理遺囑認證訴訟,及憲法和司法覆核的案件。他任高院法官時,曾審理梅艷芳的遺產案,及後專責處理涉及人權及《基本法》爭議的案件,至出任高院首席法官時,張官亦參與處理游蕙禎及梁頌恆的DQ上訴聆訊。

張官在梁游DQ上訴案中表明,就人大釋法《基本法》第104條,內容清楚列明宣誓無效令議員直接喪失資格,沒有重新宣誓的機會,張官表明,香港實行一國兩制,香港實行普通法,質疑梁游「到底有何依據批評實行大陸法的中國內地對此釋法並非『真釋法』而是修改法例,這是自大、囂張及放肆」,反問「基於甚麼理據上訴庭不應受此約束」。張官最終在判詞中指出,《基本法》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可凌駕立法會,故採納人大釋法。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致辭時提到黎智英案,指判決在國際上惹來不少關注、評論和批評,是預料中事。他說,有聲音要求中止某法律程序或提早釋放某被告人,這類要求是直接衝擊法治核心。

黎智英。資料圖片

黎智英。資料圖片

張舉能在典禮後的記者會回應相關問題時說,如果基於某人的身份、職業、政治取向,或者因為認識有權勢人士替他發聲,法庭就將他釋放或對案件不了了之,相反地如果一個無名小卒、普通市民惹上官非,因為無權無勢就要面對審訊,這將會是一個非常不公道的社會,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二○二六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演辭。政府新聞處圖片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二○二六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演辭。政府新聞處圖片

對於法官人手問題,張舉能說,現時終審法院有6名海外非常任法官、4名本地非常任法官,加上3名常任法官和1名首席法官,共有14名法官,每次開庭只需5名法官。

BP司法機構。資料圖片

BP司法機構。資料圖片

張舉能說,6名海外非常任法官,人手絕對足夠,沒有迫切壓力要招聘法官,但如果有適合、頂尖的人選,會繼續聘任海外法官。他說,不少海外法官都是世界頂尖法官,他們來港審案並非為了香港的薪酬待遇,而是認為香港是一個可以讓他們秉持公義、發揮法官職責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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