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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 獲任命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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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 獲任命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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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 獲任命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2020年03月24日 10:33 最後更新:10:34

張舉能是回歸以來第三名首席法官。

特首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任命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是回歸以來第三名首席法官,2021年1月11日生效。她感謝現任首席法官馬道立,任內近10年作出重大貢獻。

林鄭月娥任命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任命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表示,以張舉能在法律界崇高地位及經驗,相信立法會不會不同意其任命,但擔心內會去年至今半年仍未能選出主席,致立法程序停頓,呼籲內會盡快選主席處理,冀今年立法會7月休會前完成任命。

張舉能將會是回歸以來第三名首席法官,2021年1月11日生效。

張舉能將會是回歸以來第三名首席法官,2021年1月11日生效。

張官是虔誠基督徒,於基督教敬拜會出任長老,他是土生土長並在香港接受法律訓練的香港法官,他於1961年在香港出生,在香港大學攻讀法律,先後於1983年及1984年取得法學士學位和法學專業證書。他於1985年在哈佛大學法律學院取得法學碩士學位,並於同年獲得香港大律師執業資格。1995年,他取得新加坡最高法院訟辯人及律師的資格。

張舉能在香港大學攻讀法律。資料圖片

張舉能在香港大學攻讀法律。資料圖片

在加入司法機構工作之前為香港私人執業大律師的張舉能,於2001年6月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同年12月起,他出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並於2003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翌年起出任遺囑認證訴訟案件專責法官,而2008年起則出任憲法及行政訴訟審訊表專責法官。2011年,張法官獲委任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並成爲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庭長。

張官是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委員,該委員會負責就司法任命向行政長官提出建議。他亦是法律改革委員會成員,並在司法機構內多個委員會及工作小組中擔任主席或成員。張官亦是林肯法律學院名譽管理委員。

馬道立。資料圖片

馬道立。資料圖片

於2018年10月獲升任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的59歲張舉能,自2001年出任法官後,於過去18年來,曾處理遺囑認證訴訟,及憲法和司法覆核的案件。他任高院法官時,曾審理梅艷芳的遺產案,及後專責處理涉及人權及《基本法》爭議的案件,至出任高院首席法官時,張官亦參與處理游蕙禎及梁頌恆的DQ上訴聆訊。

張官在梁游DQ上訴案中表明,就人大釋法《基本法》第104條,內容清楚列明宣誓無效令議員直接喪失資格,沒有重新宣誓的機會,張官表明,香港實行一國兩制,香港實行普通法,質疑梁游「到底有何依據批評實行大陸法的中國內地對此釋法並非『真釋法』而是修改法例,這是自大、囂張及放肆」,反問「基於甚麼理據上訴庭不應受此約束」。張官最終在判詞中指出,《基本法》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可凌駕立法會,故採納人大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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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舉能:裁決受政治影響屬嚴重指控 須有具體理據不應輕率作出

2024年06月11日 13:18 最後更新:16:34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就辭任特區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岑耀信刊於《金融時報》一篇文章,作出聲明。

張舉能重申,香港司法機構感謝岑耀信勳爵過去對終審法院工作的貢獻,但強調司法機構不評論尚在進行司法程序的案件,包括有可能上訴的案件,亦不會評論其他人對有關案件的意見。強調司法機構尊重任何人對案件持有個人意見的權利,但公開發表的意見,可能會對法庭執行司法工作,構成壓力或干預。因此,即使要發表意見,亦必須極度審慎。

岑耀信在海外的報章發表文章,當中形容香港法治正處於極度危險。

岑耀信在海外的報章發表文章,當中形容香港法治正處於極度危險。

聲明又指出,所有級別的法官均應恪守司法誓言,公正及獨立地按照法律和證據對案件作出裁決,事實上他們也的確如此。任何指稱法官的裁決,受到或可能受到政治或其他外來考慮影響的說法都屬嚴重指控,必須理據具體且充分,絕不應輕率作出。

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

聲明提到,保障基本權利和維護國家安全之間經常存在張力,而兩者皆是香港司法機構一直致力恪守的使命。在個別案件中取得適切的平衡並不容易,案件結果亦偶爾引起爭議。不同意法庭裁決是一回事,但指法庭因政治考慮而削弱基本權利則是另一回事,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法庭裁決可按照適用程序進行上訴。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有充分信心,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和終審法院,會繼續秉持誠信和專業的態度,處理任何上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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