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南首例海洋環保民事公益訴訟案宣判)

圖為庭審現場。海口海事法院 供圖

   海口海事法院26日公開開庭審理海南省首例海洋環保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併當庭宣判,判令被告海南中匯疏浚工程有限公司、陳鍶、海口瀏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連帶賠償環境污染損害860餘萬元,並在全國性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據了解,2018年10月下旬起,海口市12345熱線多次接到市民舉報稱,海口美麗沙附近海域有運泥船傾倒建築垃圾。執法部門通過無人機巡查,拍攝到了海上傾廢行為,隨後又當場截獲了涉案運泥船。固定證據後,公益訴訟起訴人——海口市人民檢察院向海口海事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以三被告多次實施非法海上傾廢行為並造成海洋生態環境損害為由,訴請判令三被告連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被告辯稱,其傾倒入海的是清潔疏浚物,毒害含量未超過排放標準且未對海洋環境造成損害;起訴人主張的傾倒入海泥土數量計算方法有誤,遠超其實際傾倒數量;要求三被告賠禮道歉亦無事實和法律依據。

為查明三被告傾廢行為造成的具體損害,海口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委託生態環境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對損害數額進行了鑒定。經評估,涉案船舶傾倒入海的建築垃圾中含有鎘、汞、鎳、鉛、砷、銅等有害有毒物質,造成生態環境損害量化計860餘萬元。

海口海事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6月,就海口一房地產項目兩地塊的土石方開挖及建築垃圾清運等事項,案外人某地產公司與瀏源公司簽訂合同,隨後瀏源公司又與中匯公司簽訂合同,將上述工程中的土方外運和垃圾處置交由中匯公司完成,陳鍶作為後者的經辦人在合同上簽字。2018年10月至12月期間,中匯公司多次將其裝運的建築垃圾傾倒入美麗沙附近海域中。

海口海事法院認為,中匯公司未就案涉建築垃圾傾倒入海行為辦理海洋傾廢許可證,其海上傾廢行為已構成違法,對海洋生態環境造成了實際損害及持久影響,亦侵害了美麗沙海域周邊民眾所享有的美好生態環境的精神利益。陳鍶系涉案非法傾廢行為的組織協調方,並派遣其所有的船舶實施非法傾廢行為,且收取了大部分工程款;瀏源公司由初期監管不力演變為放任協作並共同實施非法傾廢行為,故三被告構成共同侵權,依法應對所造成的海洋生態環境損害承擔連帶責任。因三被告未行有效舉證,故對其相關抗辯不予採信。綜上,海口海事法院依法支持了公益訴訟起訴人的全部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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