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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巴行駛期間搖擺案件 警方以涉嫌危險駕駛拘捕司機

香港電台

小巴行駛期間搖擺案件 警方以涉嫌危險駕駛拘捕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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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巴行駛期間搖擺案件 警方以涉嫌危險駕駛拘捕司機

2020年04月03日 00:44 最後更新:01:00

警方正調查一架44號專線小巴的司機,駕駛時車輛左搖右擺的案件,以涉嫌危險駕駛拘捕57歲小巴司機,會循他的身體及精神狀態、駕駛態度及車輛機件問題調查。

警方星期三下午收到乘客報案,指一架小巴沿元朗公路往屯門方向期間,司機的駕駛態度及精神狀態懷疑有問題,警員接報到場,小巴司機報稱不適,警方已扣留涉案小巴作進一步檢驗,亦已成功聯絡部分小巴乘客,並在小巴站張貼通告,呼籲更多乘客提供資料。

而在小巴站頭,小巴公司亦貼出通告,指一名司機已被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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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志遠料政府會就舉報虐兒草案提修正案監禁只針對未舉報嚴重個案

2024年04月29日 09:50 最後更新:10:00

立法會《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今早繼續審議。草案建議社工、醫生、教師等20多項專業界別列為強制舉報者,如無履行虐兒舉報責任,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3個月。社會福利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表示,預料政府會提出修正案,監禁刑罰只針對未有舉報嚴重虐兒個案,例如死亡、骨折、毁容等;未舉報輕微虐兒個案則以罰款處理。

狄志遠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政府會從善如流,主動提出修正案,相信獲通過的機會很大。他認為,新建議取得平衡,令業界減少憂慮。他形容,草案原建議的罰則不符合比例,可能令業界為免影響專業資格,很輕微的事也舉報,出現「濫報」情況,對相關家庭會造成困擾。

防止虐待兒童會執行委員會主席張志雄在同一節目表示,該會倡議強制舉報虐兒多年,認為監禁罰款與罪行匹配,強調法例要有阻嚇力,亦有法例依據,對等的「知情不報」罪行,包括販毒及恐怖主義。他說,政府工作小組正草擬指南,協助業界如何判斷,有不同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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