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鬼祟祟偷番薯?

一夜暴富相信是不少人的夢想,然而重慶梁平縣一名女子,與結婚16年的丈夫離婚的隔天,得知前夫以56元人民幣買的彩票中了573萬元頭獎!這讓她非常氣憤,認為當時二人仍是夫妻,因此她以婚內夫妻共同財產為由,索取近一半的獎金。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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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導,吳女士於2015年2月25日與孫先生辦理離婚,16年婚姻告終,夫妻分道揚鑣,然而就在離婚後的第二天,她接到朋友電話,稱她前夫中了大獎!她用手機查詢後發現,前夫果然中了一等獎,金額高達57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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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她無法接受的是,她查詢到前夫購買這張彩票的日子是2015年的2月17日,這個時候他們仍是夫妻,因此她認為自己是被刻意離婚的。面對其質問,前夫表示彩票是他母親所購買,而夫妻共同財產必須是孫先生請母親代買或他本人購買,所以前妻沒有資格分享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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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吳女士一紙訴狀將前夫告上了法庭,要求分割一半的獎金,稅後共計230萬元。2015年9月6日,梁平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確認彩票為孫先生的母親李秀英購買,獎金歸其所有;鑒於原被告在婚姻期間均沒有固定工作,與孫先生的母親共同生活、經營茶館,因此買彩票的錢應視為家庭開支,獎金應依法平均分給4位家庭成員,吳女士應分得115萬元。

(Getty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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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對判決結果不服,繼續提出上訴。最後,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撤銷了一審法院判決書,作出了二審判決,認定彩票是由孫先生購買,是在婚姻期間內夫妻的共同財產,他應向前妻支付彩券獎金的一半,即2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