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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家子回港避疫 墮電騙局損失530萬元

社會事

富家子回港避疫 墮電騙局損失5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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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家子回港避疫 墮電騙局損失530萬元

2020年05月13日 08:43 最後更新:08:45

富家子以為自己捲入洗黑錢案。

電話騙案近期隨疫情放緩有回升趨勢,留學生與女校工先後被假冒電訊職員及假公安同黨行騙,損失共逾800萬元;其中為避疫由英國返港的富家子留學生,上月誤信「上海檢控官」傳閱附有其回鄉卡資料的拘捕令,以為捲入洗黑錢案,透露網上銀行帳戶和密碼,被騙去530多萬元;另一女校工亦按騙徒指示,慘被騙走積蓄及親友借款合共近300萬元。

留學生遇電騙黨經過。

留學生遇電騙黨經過。

疑遭盜取回鄉卡資料行騙的留學生姓何,21歲,住貝沙灣,家境富裕。據了解,事主早前到英國留學,至上月中因逃避疫情返港,期間在家中接獲固網來電,對方自稱是本港電訊管理局職員,直呼其全名指他牽涉到一宗內地洗黑錢案,電話隨後轉駁予自稱上海公安及檢控官接聽,要求他提供手機號碼以便聯絡,又透過WhatsApp發送附有其回鄉卡資料的拘捕令,何信以為真,擔心不已。

富家子在家中接獲固網來電,對方自稱是本港電訊管理局職員,指他牽涉到一宗內地洗黑錢案。資料圖片

富家子在家中接獲固網來電,對方自稱是本港電訊管理局職員,指他牽涉到一宗內地洗黑錢案。資料圖片

兩日後,「檢控官」要求何將所有銀行帳戶轉到某中資銀行戶口,並稱其戶口只有270萬元,不足以作「保證」,須增加近一倍款項作為「擔保金」,何不虞有詐,於是以投資為名,向母親索取約260萬元,按照騙徒指示存入帳戶,對方稱會繼續調查,但何上月底翻查戶口,發現總合共530多萬元款項不翼而飛,事後向父母透露事件,才驚覺受騙,於是報警。

消息稱,騙徒透過一次性密碼,分10次將巨款匯往10個不同戶口,增加警方調查困難。據悉,何於18年底申請回鄉卡,偕同10多名親友參加一個內地旅行團,在當地入住酒店時曾出示回鄉卡登記,及後其同行親戚也曾接獲騙徒來電幸未受騙,懷疑騙案與回鄉卡資料外泄有關,不排除騙徒循不法途徑取得港人的個人資料,漁翁撒網致電詐騙。

電話騙案近期隨疫情放緩有回升趨勢。unsplash圖片

電話騙案近期隨疫情放緩有回升趨勢。unsplash圖片

另外,一名在中區某學校擔任校工的61歲姓關婦人,今年2月底在校內收到自稱中國移動職員的來電,對方先旁敲側擊,詢問其電話號碼有否在北京登記,再聲稱其回鄉卡資料被盜用和涉及洗黑錢案,電話隨即轉駁予「公安」,繼續以普通話指控她的「罪行」,又要求關婦改用QQ聯絡,而且以審查資產為名,要求她提供銀行帳戶資料和申請網上理財服務,以及提供相關密碼,並聲稱其190萬元積蓄金額不足,須再匯款存入戶口調查。

騙徒要求關婦改用QQ聯絡,而且以審查資產為名,要求她提供銀行帳戶資料。設計圖片

騙徒要求關婦改用QQ聯絡,而且以審查資產為名,要求她提供銀行帳戶資料。設計圖片

關婦無奈向親友多借90多萬元匯入帳戶,至本月初親友向她討債時,關婦道出原委,親友疑她受騙,經翻查戶口發現約280萬元巨款不知所終,於是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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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旬婦險墜「內地公安」騙局報警揭穿 警拘24歲冒警女侍應涉呃6人615萬

2024年04月18日 23:24 最後更新:04月19日 08:31

警方以「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冒充警務人員」罪拘捕24歲報稱侍應的本地女子,共牽涉6宗騙案,涉款約615萬港幣。

警方早前接獲一宗電話騙案的舉報,52歲的報案人指於今年3月30日接獲一名自稱內地公安人員的電話,訛稱其牽涉一宗內地洗黑錢案件,其後一名自稱警務人員的女子接觸報案人,要求報案人交出銀行資料,報案人感覺有詐隨後報警。

警方調查後於4月17日以「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冒充警務人員」罪拘捕了一名24歲報稱侍應的本地女子,共牽涉6宗騙案,涉款約615萬港幣。

警方fb視頻截圖

警方fb視頻截圖

大埔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隊偵緝督察何嘉怡表示,該名24歲女子接觸52歲受害人,並且向受害人展示一張偽造的香港警察委任證及要求受害人簽署一份保密協議,以增加受害人對其信任。期間,該名24歲女子給予一部手提電話給受害人,並且要求受害人將自己的電話資料包括銀行戶口轉移至該部電話之上,以便稍後盗取受害人戶口內金錢。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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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感到懷疑,在瀏覽警隊網上資訊後聯絡反詐騙協調中心後,揭發案件並成功阻止自己蒙受損失。警方隨後於上水區拘捕該名24歲女子。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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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隊接手調查,經過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再揭發被捕人涉及另外5單手法相似的案件,其在案中角色均為假冒警察接觸受害人,並提供手提電話給受害人藉以盜取受害人銀行戶口內的金錢。該6宗案件牽涉的受害人包括1男4女,年齡由22歲至67歲。

該名24歲被捕女子被暫控6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以及1項冒警罪,將會於19號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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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市民,尤其是年青人,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二百一十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七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高度關注電話騙案,並呼籲市民如收到任何人的電話,用不同藉口索取金錢或個人資料,請緊記提高警覺,切勿輕易相信陌生人,另外對於不明來歷的網址或者電話應用程式,亦不可輕易下載。

若懷疑遇到騙案,可隨時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或直接打999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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