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心理報告指她不想面對父親,但又不知應否繼續記恨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42歲清潔工自親女兒5歲起大肆非禮她,曾對她上下其手又舔女兒私處等,侵犯歷時近6年終被社工揭發。父親早前承認3項非禮罪,區域法院法官林嘉欣參考受害者報告和被告的心理報告後,憂慮被告維持其他社交關係時會失控,而且除了事主外,被告還有一名幼女,父親對她們構成威脅,冀社會福利署介入協助。林官終判處被告入獄24個月,並建議懲教署為他安排心理治療。
林官引述被告的心理報告指,他的重犯風險維持中等至低等程度,而且他不願對心理專家坦白。至於受害人創傷報告則反映,女兒至今對父親仍有矛盾之感,一方面指自己寧願居住宿舍也不想回家面對父親,另一方面又指不知應否繼續惱恨他。
官判處被告入獄24個月,並建議懲教署為他安排心理治療。 示意圖
任職清潔工的被告早前承認,分別於12至13年、15至17年及去年7月1日在黃大仙寓所非禮女童X。在去年犯案的一次,剛年滿11歲的X坐在床上,被父親強行分開雙腿,並舔其私處達5分鐘。
南韓一名30餘歲小學教師,被控拍攝及持有1900多件性剝削影片,並性侵一名13歲少女,被判囚13年。他指量刑過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院認定原判正確,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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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這名教師A某2012年起擔任小學教師,2015年2月至2021年2月的6年間,他指示通過社交媒體認識的青少年兒童拍攝淫穢行為,製作及持有多達1910個不雅影片,受害者達1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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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不僅製作性剝削影片,還曾將未成年人引誘到汽車旅館性侵,當時受害者年僅13歲。
A某一審被判監15年,二審因檢察機關變更訴狀,改判18年。但二審判決被南韓大法院(最高法院)駁回,要求重審。三審部分嫌疑被排除在外,改判13年,10年禁止從事未成年人相關職業,以及80小時的性暴力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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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再就刑期提出上訴,但大法院維持判決。 目前,A某還因檢察官追加起訴的其他嫌疑獲刑5年,目前正在進行二審。若二審維持原判並獲大法院確定,A某將總共獲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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