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嗎?我在公交站被三個男的搶了公文包,裏面有一台平板電腦和一部手機!」5月25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天安派出所接到市民報警,稱自己被搶劫。
話。不料,此後派出所值班前台多次撥打報警人電話,均無人接聽。
民警憑藉多年辦案經驗,推斷報警人應該是謊報警情。通過查看路面公共視頻,民警發現報警人報案時間段路面一切正常,且報警人報案地點和自身所在地址,從時間線上來看完全不符合常理。很快,民警又查到,報警人張某報案時用的是假名,這也能說明張某報警所說不是事實。隨意謊報警情,必然要承擔法律責任,當天下午,民警就前往張某的出租屋將其抓獲。
經調查,違法行為人張某今年4月被公司辭退,一直懷恨在心。事發當天,張某在住處喝酒時,越想越生氣,便撥打110報警,用同事的名字謊報自己被搶劫。
經審訊,張某對自己謊報警情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已被福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警方提醒市民:虛報警情嚴重浪費公安機關的時間和警力資源,更有可能使真正需要緊急幫助的人得不到及時的救援。對故意報假警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如果情節嚴重,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