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荔灣區陸居路,有商戶「借道經營」
廣州版「擺攤指南」出爐,有證照商戶可有條件借道經營
文/圖 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梁懌韜 通訊員 成廣聚
廣州版「地攤指南」出爐。昨天,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發佈《廣州市疫情常態化防控期間允許部分區域商家(個體戶)臨時借道經營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根據《方案》,有證有照商戶將有條件借道經營;對於無證無照佔道經營的流動商販,則引導至疏導區經營。據悉,相關措施將試行2個月。
A 有證照商戶七種情況可借道經營
根據廣州城管通報,《方案》對於商家的借道經營,遵循「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堅持因地制宜和適度放開」「加強分類指導和共治共管」三項基本原則。在嚴格落實疫情常態化防控要求,以及不影響消防安全、不影響交通秩序、不污染城市環境、不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允許部分區域具備實施基本條件的有證有照商家(含個體戶),在七種情況下可臨時借道經營,包括:允許商場、超市臨時借道經營;允許專業市場、批發市場臨時借道經營;允許步行街、酒吧街臨時借道經營;允許沿街商鋪臨時借道經營;允許餐飲店臨時借道設置佔道經營;允許快遞企業臨時借道堆放派送包裹;其他可以允許借道經營的情形。
廣州城管通報稱,上述借道經營方式,經營時段要充分考慮區域特點、商家類型、交通狀況、居民作息等因素,對商家(含個體戶)實行分類分時段借道經營。對不影響交通和居民正常生活的商場、超市、步行街、酒吧街、批發市場、專業市場、餐飲店等商家(含個體戶),可以適當延長夜間借道經營時間。其中,為確保公共安全,對重要交通樞紐節點(如地鐵口、公交站場、火車站)等重點區域原則上不允許借道經營。
《方案》要求以審慎包容態度落實普惠政策,在商家(含個體戶)提出借道經營的申請後,由屬地街(鎮)進行登記備案,並根據區域特點與商家(含個體戶)實際,明確借道經營的區域、場所、路段、時段及相關要求。
B 流動商販將引導至臨時疏導區經營
《方案》中可借道經營的商家,不包括無證無照的流動商販。廣州城管通報稱,廣州將深化流動商販疏導區制度,引導流動商販進入疏導區經營。
據悉,根據《廣州市流動商販疏導區管理辦法》和《廣州市流動商販臨時疏導區設置手冊》,廣州各級城管部門已在日常執法中,引導流動商販入場入室入點經營,有效解決了一大批無業人員的就業問題。同時,採取靈活的設置方式,在部分區域劃定臨時擺賣點,允許流動商販在規定時段進行擺賣。截至目前,廣州已建成流動商販臨時疏導區和臨時擺賣點超過60個,設置攤位8400多個,惠及1.2萬餘人。
據悉,廣州市級城管部門將匯總各基層單位上報的流動商販臨時疏導區和臨時擺賣點信息,近期對社會公佈,方便有擺賣需求的流動商販入駐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