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足新城市廣場1期
去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發生衝突事件,27歲男子涉嫌以水樽擲向警員,事後被控一項暴動罪,案件今在沙田法院提訊。被告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7月14日,以待準備轉介文件,案件將轉往區域法院審理。被告獲准保釋候訊,期間不可進入沙田新城市廣場一期。
被告賴俊樂,報稱任職殯儀行業。控罪指,他於去年7月14日在新城市廣場一期L3層中庭,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被告獲准以1萬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可離港,亦不可踏足新城市廣場一期。
政事
禁足新城市廣場1期
去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發生衝突事件,27歲男子涉嫌以水樽擲向警員,事後被控一項暴動罪,案件今在沙田法院提訊。被告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7月14日,以待準備轉介文件,案件將轉往區域法院審理。被告獲准保釋候訊,期間不可進入沙田新城市廣場一期。
被告賴俊樂,報稱任職殯儀行業。控罪指,他於去年7月14日在新城市廣場一期L3層中庭,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被告獲准以1萬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可離港,亦不可踏足新城市廣場一期。
一名時任懲教助理23年醉酒鬧事掌摑警員後被控襲警,認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現時已被停職。
36歲被告、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的吳海威,23年在銅鑼灣一座商廈醉酒鬧事,並出手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被告一直有主動接受精神治療,他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考慮到被告初犯、主動認罪,判處感化令,提醒被告要好好聽從感化官指示,尤其要改善飲酒問題。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銅鑼灣耀華街的商廈內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大廈地下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被告其後向接報到場警員大喊大叫,脫去自己上衣後又掌摑警員臉,警員推開被告並拿出警棍防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