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衞指,縱使中港法律制度有分別,但仍有空間結合。
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制訂「港區國安法」,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接受《星島日報》專訪時透露,局方未有就國安法成立專責小組處理,但將來視乎需要再探討需否在國安委中擔任角色。他又提及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前日的發言,指「港區國安法」凸顯「一國」特色,兼顧「兩制」差異,縱使中港法律制度有分別,但仍有空間結合,兼顧兩地差異,包括遵循程序公正、無罪推定等原則。
「港區國安法」具體條文仍未出台,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早前公布會在警隊成立專責隊伍,負責執行「港區國安法」。曾國衞表示,警方成立專責隊伍為籌備執法層面的工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不會接觸執法工作,暫未就「港區國安法」成立專責小組,不過,「遲些看看是否有需要在國安委上play a role(擔任角色)。」
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前日在全國港澳研究會研討會發言時表示,就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中央應保留管轄權。曾國衞認為,大家須留意鄧中華發言的全部內容,當中實在地提及「港區國安法」的執法情況,亦提到「港區國安法」須涵接內地法例之餘,也會兼顧香港的法律制度。
曾國衞又指,根據鄧中華的發言,即使香港與內地法律制度有所不同,但「港區國安法」可找到空間結合,例如奉行法律無追溯力、程序公正及無罪推定等原則,並稱「港區國安法」在凸顯「一國」的特色,兼顧「兩制」差異。
「我深信國安立法後,香港起碼無咁亂。」曾國衞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