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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售貨員去年涉刑毀襲警 官裁定表證成立

政事

19歲售貨員去年涉刑毀襲警 官裁定表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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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售貨員去年涉刑毀襲警 官裁定表證成立

2020年06月26日 14:41 最後更新:14:42

被告選擇不自辯。

19歲兼職售貨員涉於去年三罷示威中剪斷筲箕灣交通燈的電線,並用剪刀割傷上前截停他的警員的左手,被控刑事毁壞及襲警兩罪,被告否認兩罪受審,但案件今日開審前,被告改為承認刑毁罪,但否認襲警。控方召傳事主警員X作供,他供稱事發當日在太安樓商場內截停被告,惟被告情緒激動,並揮動剪刀割傷X左手姆指,案件被裁定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自辯,裁判官將於今午作出裁決。

去年三罷示威。資料圖片

去年三罷示威。資料圖片

被告黃錦威被控於去年11月12日,在筲箕灣太康街至筲箕灣道交界,非法損壞行人過路交通燈,及於西灣河太安樓商場、萬寧舖位外襲擊警員 X。

X作供指,事發當日他見到被告用剪刀剪斷交通燈的電線,遂與隊員追截被告至太安樓商場。他截停被告並表明身份,籲被告冷靜及放下剪刀,惟被告情緒激動大叫「有狗啊!我叫王錦威!叫連儂牆啲手足過嚟救人啊!」X意識到被告想逃走,於是用雙用按著被告持剪刀的右手,但被告未有理會,並揮動剪刀割傷他左手拇指。

惟辯方質疑X追截到被告時,被告已自己退到牆邊。加上X比被告健碩,被告根本沒有能力擺脫他的控制,直指X是在情況混亂之中弄傷,但X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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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助理醉酒掌摑警員 襲警被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4月09日 15:36 最後更新:15:54

一名時任懲教助理23年醉酒鬧事掌摑警員後被控襲警,認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現時已被停職。

36歲被告、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的吳海威,23年在銅鑼灣一座商廈醉酒鬧事,並出手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被告一直有主動接受精神治療,他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考慮到被告初犯、主動認罪,判處感化令,提醒被告要好好聽從感化官指示,尤其要改善飲酒問題。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銅鑼灣耀華街的商廈內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大廈地下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被告其後向接報到場警員大喊大叫,脫去自己上衣後又掌摑警員臉,警員推開被告並拿出警棍防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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