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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警員證供前後矛盾 設計師脫襲警罪兼獲訟費

政事

兩警員證供前後矛盾 設計師脫襲警罪兼獲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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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警員證供前後矛盾 設計師脫襲警罪兼獲訟費

2020年07月07日 17:17 最後更新:17:27

被告聞判後與女友相擁而泣

去年11月「破曉行動」中,39歲設計師涉嫌以右肩撞向警盾導致警盾撼傷警員臉部,被控襲警一案今午續審,主任裁判官徐綺薇稱兩名警員證供不可信、前後矛盾,反而被告自辯證供未有受盤問動搖,亦接納被告遭受警方不恰當對待,包括以粗口辱罵、近距離朝雙眼噴灑胡椒噴霧等,終裁決被告罪名不成立兼獲訟費。

鄺智偉襲警罪名不成立。

鄺智偉襲警罪名不成立。

法庭認為本案屬一次性、直接的碰撞,惟受襲警員謝進鴻盤問下承認曾參考同僚文件去記錄案發時間,同時需花一個半小時去回想過程且與同僚討論是否求診,此舉牽強亦不合情理。徐官認為謝所描述的案發經過與草圖有出入,裁定謝證供前後矛盾,沒有在法庭如實交待。

另外,警誡警員王嘉俊沒有筆錄多處詳情,包括被告曾嘔吐、不需要看醫生等等,法庭質疑其證供可信性的關鍵在於,王曾主動供稱被告同意警誡供詞內容,惟其後推翻證供,又未能作合理解釋,裁定被告非自願填寫警誡供詞。徐官又接納被告曾被警員被粗言穢語辱罵、近距離朝雙眼噴灑胡椒噴霧等舉措,被告口供未有經盤問動搖,裁定罪脫。

39歲被告鄺智偉報稱室內設計師,被指於去年11月12日於九龍灣港鐵行人天橋的行人路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謝進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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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助理醉酒掌摑警員 襲警被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4月09日 15:36 最後更新:15:54

一名時任懲教助理23年醉酒鬧事掌摑警員後被控襲警,認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現時已被停職。

36歲被告、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的吳海威,23年在銅鑼灣一座商廈醉酒鬧事,並出手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被告一直有主動接受精神治療,他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考慮到被告初犯、主動認罪,判處感化令,提醒被告要好好聽從感化官指示,尤其要改善飲酒問題。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銅鑼灣耀華街的商廈內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大廈地下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被告其後向接報到場警員大喊大叫,脫去自己上衣後又掌摑警員臉,警員推開被告並拿出警棍防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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