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報道中提及的社會人士已公開否認有關報道。
就有報道披露據報為部分社會人士的銀行戶口結餘金額,私隱專員黃繼兒回應指, 截至今日下午5時為止,私隱專員沒有收到有關此報道的投訴。
黃之鋒、周庭。資料圖片
黃繼兒指,《私隱條例》旨在為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私隱提供保障,但對進行新聞活動有豁免而不受某些條文所管限。當中包括在缺乏資料當事人例如報道中的社會人士的投訴下,即使記者的確曾在新聞活動中報道或公開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例如銀行戶口資料,私隱專員亦無權向有關傳媒主動展開任何調查。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右)。資料圖片
私隱專員得悉該傳媒報道中提及的社會人士,已透過其他途徑公開否認有關報道的資料。私隱專員會繼續留意有關事件,並於需要時根據《私隱條例》作出回應。
有傳媒報道,已解散組織「香港眾志」銀行戶口有2,166萬元,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兩人戶口賬上分別有1,621萬元、395萬元。周庭在社交網站稱絕無此事。
涉嫌違反國安法被捕、正身處海外的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早前並無如期回港報到,警方確認已經正式通緝周庭。
周庭棄保潛逃。
警方舉行記者會回顧去年香港治安情況,被問到周庭是否已被通緝,警務處副處長簡啟恩確認,表示警方處理每宗案件時,都會因應實際情況採取各種行動,追查一些畏罪潛逃人士的下落,例如發出懸紅、向法庭申請拘捕令,或列入通緝名單等,希望將這些人士通緝歸案。
警方fb視頻截圖
簡啟恩形容畏罪潛逃是羞恥行為,任何逃犯都不應該妄想潛逃離開香港後,可以逃避任何刑責,又說除非周庭自首,否則她將會被終生追捕。他說,這些人士出賣誠信畏罪潛逃,利用瞞騙手段,逃避法律的責任,離開香港後就堆砌一些藉口,以受害者的姿態,企圖自我製造一些光環,博取同情,更可恥是乞求外國反華勢力的包庇。
他又勸喻周庭或其他在逃人士回頭是岸,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改過自身,否則只會泥足深陷和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