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日),安順公安發出通報:令全社會震驚的「安順公交車墜湖」事件,系犯罪嫌疑人也就是司機張某鋼蓄意所為。

據安順警方通報,事發當天上午,張某鋼來到其所承租的自管公房處,看到房屋將被拆除;稍晚,撥打政務服務熱線,對所承租公房被拆、申請公租房未獲得表示不滿。

之後,他準備了酒,提前換班。他的報復念頭,讓20多條無辜的生命葬身湖底。

有人認為,不說「情有可原」,也是“事出有因”。但我們必須要說,無論是什麼樣的“一念之起”,都不應成為惡性反社會犯罪的理由和借口;在蓄意殺人、報復社會這件事上,沒有任何理由可以被當作借口,否則這個社會將會崩塌。

 

 

安順市公安局通報(圖源:安順發佈)

一  

看了通報,很多人出離憤怒。

由於報復社會的「因」,選擇21人死亡、15人受傷的“果”,這已不僅僅是反社會所能概括;某種程度上講,因一己之私,以同胞手足之命陪葬,是對人類文明進程的公然叫板。

人已非人,又何異於獸?

事發至今,有人以「弱者」之由為張某鋼開脫,有人因“拆遷糾紛、家庭變故”而要“振臂一呼”、對殺人者抱“同情之理解”。

對於張某鋼生前境遇,我們可以討論同類事件彌補和改進的空間;至於他「揮刀向更弱者」的行為,絕無哪怕億萬分之一的辯駁空間。無論存活於世是何等艱難、生活如何失意,都不構成向完全無關、無辜的弱勢群體施暴的理由。

近年來,持刀亂砍、開車亂撞等報復社會案件令人震驚。如果一個人的不滿或者一個社會問題的出現就足以充當犯罪的理由,那麼尋常路人、尋常家庭血淋淋的生命之殤又該由誰來承受?

如果每人都持「我過不好,你們也別想過好」的思維模式,那麼,除了人人自危,社會哪還有半點光亮、前途可言?

況且,這類事件的受害方,往往是學校里的孩子、醫院的醫護人員等手無寸鐵者。如果事事都為凶手著想,誰來為受害者著想?難道受害者的命不是命?

在防不勝防的突發事件之後,我們必須堅定地站在同一底線上——以法律和輿論為所有報復社會者築牢鐵鎖,一個都不寬恕。


 

消防人員開展搜救工作(圖源:貴州消防)

與防範同步,全社會也應再度反思:如何真正疏解社會「戾氣」、開啟應對失范行為的社會安全閥。

過去20年來,中國城市化率快速增長,當前城市化率更是超過60%。兩年前,島叔在評論一個類似的反社會犯罪案件時說過,城市化一方面讓更多人享受到現代生活的便利,另一方面也製造了都市孤獨症;由於城市生活環境複雜,「冷漠」成了城市人的自我保護機制。

人人自我保護之下,反社會人群悄然出沒。他們是自由的,卻自我隔絕於社會,隱匿在各個角落,不屬於任一社區、家庭,只屬於他們自己。

這類人一旦遭遇失敗,便會將個體的不幸歸咎於社會,而現代社會恰恰又是抽象的,個性化的傷害目標便由普羅大眾來取代。

反社會是現代社會自身的產物,而國家權力(尤其是國家的暴力機器)則是保衛社會的根基。中國既往的社會安全系統有兩個重要特徵,今天我們或能從中得到啟發——

其一是懲教結合。懲戒是教育的前提,教育是懲戒的目的,對一個常態社會而言,只有假設所有人都是「可教育」的,社會才能保持秩序又不失活力;

其二是專群結合。社會安全閥的建立不能僅靠專門機關,還應依靠整個社會。在國家動用暴力機器清除反社會因素的同時,修復社會、發揮「社區矯正制度」作用同樣不容小覷。

反社會人群需要被安置,卻又不可完全隔絕,本質上仍需「社會」監控、懲教結合、權力兜底。國家、基層、社區、群眾性組織等諸方面在“保衛社會”時的融合與平衡,也仍需長期協調。

但無論如何,社會是必須保衛的。這是我們的共同體,也是每個人賴以生存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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