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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監守自盜失物銀包及逾5萬現金 男警拒認罪

社會事

涉監守自盜失物銀包及逾5萬現金 男警拒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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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監守自盜失物銀包及逾5萬現金 男警拒認罪

2020年07月14日 12:44 最後更新:12:47

據了解,被告已被停職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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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月男警涉嫌在機場報案中心私吞市民失物,涉款5萬多元,被控盗竊罪,案件今在沙田法院再訊。被告否認控罪,李志豪裁判官將案件排期至8月27日作審前覆核,並批准男警繼續以5000元擔保外出。

28歲被告馮奕鈞,被控一項盗竊罪,指他於去年2月13日在機場一號客運大樓離港大堂報案中心內盗取一個由市民拾獲後交予警方的銀包,銀包價值約7000元,而銀包內有接近5.6萬元的財物。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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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駕車撞傷人後慫恿傷者不報警 妨礙司法公正罪成還柙候判

2024年04月19日 19:44 最後更新:20:39

一名休班警員22年5月駕車撞傷途人後慫恿傷者不要報警,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押後至4月25日判刑,被告需還柙。

案情指27歲被告何家榮,22年5月在長沙灣駕駛一輛電動車時懷疑失控,剷上行人路撞傷途人,其後涉嫌慫恿傷者不要報警。被告早前承認醉駕、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使用殘缺車輛罪,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今日在暫代區院的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法官嚴舜儀裁。 資料圖片

法官嚴舜儀裁。 資料圖片

27歲被告何家榮現已被停職。法官嚴舜儀裁決指,事主證供與行車記錄儀一致,包括被告下車後看見事主坐在地上,以及事主叫被告報警時,被告即使有手機在手也沒有報警,把玩手機,不停說「唔好意思」,又反問可否不報警,唯一不可抗拒的推論是被告根本無意報警。

法官又指,被告多次請求事主不要報警,又以金錢慫恿和誘使傷者。而當他看到事主希望報案,盡快接受治療的堅決態度後,在等候救護車期間仍遊說事主,不要向警方提及被自己駕車撞傷,裁定控方已在毫無任何合理疑點下成功舉證被告,被告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

辯方代表大律師求情指,本案較同類型案件温和,期望法庭能酌情在總刑期上判處某些控罪同期執行,又呈上警隊嘉許信、親友求情信及過往做義工的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