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黑老大」郭全生終於受審。
政知君從內蒙古巴彥淖爾市中院獲悉,7月15日,巴彥淖爾市中院一審開庭審理郭全生等46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庭審預計將持續多日。
在內蒙古政法反腐風雲中,郭全生是個不得不提的關鍵人物。
1988年刑滿釋放後,當了「黑老大」
好勇鬥狠的郭全生,曾是包頭最大的黑社會頭目。
《中國新聞周刊》曾披露過郭全生心狠手辣的細節:
有一次,為給他的一個情婦出氣,他串通司法機關的部分官員,以莫須有的罪名,把將其情婦開除的某商店經理,判刑七年。
有知情者曾稱,「有次郭全生喝多了酒,開車拉了一車女人,被當地交警攔下。郭全生根本不把交警放在眼裏,直接上去就是兩個大耳光。此後,這事不了了之。」
伴隨著掃黑除惡的進行,郭全生落網。
2018年,巴彥淖爾市警方就曾發出通告,公開收集郭全生及團伙成員違法犯罪線索。
在那則通告中提到:
郭全生(綽號「郭禿子」),包頭人,因涉嫌犯罪,經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批准,已由巴彥淖爾市公安局對其執行逮捕。
郭全生曾入獄,刑滿釋放後當了「黑老大」。
據檢方指控,1988年,郭全生刑滿釋放後,通過違法暴力手段逐步掌控內蒙古自治區安裝工程公司。
之後,他通過侵吞巨額國有資產,成立多家公司,逐步形成以隆升公司、萬號酒店為聚集點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自1997年以來,該組織為謀求強勢地位、打擊競爭對手、謀取經濟利益、壯大組織聲威,大肆實施違法犯罪活動,以黑護商、以商養黑,有組織地實施開設賭場、組織賣淫等違法犯罪活動40起,涉及14項罪名。
白向群被抓後,供出了「郭禿子」
郭全生之所以能橫行霸道,背後的「保護傘」起了很大的作用。
郭全生被抓,源於十九大後內蒙古落馬「首虎」白向群。
白向群,男,蒙古族,1962年9月生,遼寧北票人,研究生學歷,經濟學博士。他在內蒙古工作多年,2012年5月任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主席,2018年4月25日被查。
去年10月,白向群因受賄罪、貪污罪、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
法院認為,白向群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具有重大立功表現。
《中國新聞周刊》稱,當地政商界傳聞,白向群落馬後供出了郭全生。
白向群當選自治區副主席後,將內蒙古的很多體育場館建設項目給了郭全生的建築公司。
據悉,當地紀委傳喚郭全生時,「郭非常囂張,電話里就跟紀委吵了起來,拒不配合」。
但最終,他還是被查了。
公安廳副廳長親自「保駕護航」
郭全生的保護傘可不僅僅是白向群。
2019年6月,內蒙古紀委監委曾刊發《「傘」上之「傘」孟建偉》的文章。文中提到,自治區公安廳原副廳長孟建偉無視黨紀國法、執法犯法,違規干預辦案,親自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
2008年10月,孟建偉在任包頭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期間,與黑惡勢力組織頭目包頭市某酒店老闆郭某某(即郭全生)交往甚密,放任郭某某在包頭市從事 「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
2009年,該酒店與包頭市另一家酒店發生糾紛,雙方在互聯網上炒作對方存在「黃賭毒」問題。在包頭市公安局介入調查期間,孟建偉指使公安局有關人員對郭某某經營的酒店從輕查處,致使該酒店繼續違法經營。
內蒙古紀委還提到,孟建偉曾指使妻子開奇石店,洗白違紀違法所得,同時千方百計斂財,郭全生就曾在該奇石店花數十萬元高價購買奇石。
「收編」了邢雲、路智、杜寶君等
據媒體披露,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邢雲、包頭市原副市長路智、包頭市公安局原局長杜寶君、包頭市文化局原局長洪濤等,也都被郭全生「收編」了。
邢雲,男,漢族,1952年3月生,內蒙古土左旗人,他早年長期在內蒙古包頭市工作,擔任過包頭市石拐區區委常委、副區長,包頭市石拐區委副書記、區長等,官至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8年10月25日,邢雲被查。
法院審理查明,自1996年至2017年,邢雲在多個崗位上斂財,數額高達4.49億。2019年12月,邢雲被判死緩,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邢雲被查次日(2018年10月26日),包頭市原副市長路智落馬。
路智長期在包頭市任職,擔任過包頭市國土資源局局長,九原區區長、區委書記,包頭市副市長。
紀委直陳,路智為黑惡勢力成員充當「保護傘」。
2019年5月,內蒙古紀委監委發佈了《與黑惡勢力沆瀣一氣的副市長》的文章。文中提到,路智與黑惡勢力組織集團的骨幹成員稱兄道弟、沆瀣一氣,不僅出面幫助其承攬工程,還在黑惡勢力骨幹成員設立的公司出資入股。
路智落馬後,杜寶君緊接著出事了。
杜寶君,1962年2月生,漢族,大專,中共黨員。曾任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正處級),2018年10月29日落馬。紀委直陳,杜寶君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杜寶君落馬之後,2019年3月27日,已退休一年的包頭市文化局原局長洪濤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紀委直陳:
洪濤於2003年至2013年任包頭市文化局局長期間,與包頭市黑社會集團組織頭目郭某某及其骨幹成員張某某沆瀣一氣,利用手中的權力和人脈資源大搞權錢交易,在紙醉金迷中甘於被「圍獵」,為郭某某為首的黑社會集團組織“撐傘”助威。
2009年,洪濤為黑社會組織骨幹成員張某某承攬包頭市某區影院改造工程項目,從中收受張某某送予的樓房兩套,經鑒定價值170.45萬元人民幣。
洪濤甚至直接走上前台做起了酒店總經理。
紀委通報稱,2016年11月起,洪濤在郭全生經營的包頭市某酒店擔任總經理,收取「酬勞」,為其拉攏政治資源。
政知君注意到,今天郭全生案的庭審現場,自治區和巴彥淖爾市兩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市委、人大、政府、政協、紀委監委、組織部、宣傳部、政法委、婦聯、政法部門掃黑辦等有關部門相關人員及被告人親屬百餘人旁聽了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