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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涉雨傘戳便衣警襲警罪脫 官:受襲警說法牽強

政事

青年涉雨傘戳便衣警襲警罪脫 官:受襲警說法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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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涉雨傘戳便衣警襲警罪脫 官:受襲警說法牽強

2020年07月29日 16:38 最後更新:16:39

被告早前否認襲警罪。

網民於去年7月發起沙田遊行,其後新城市廣場爆發警民衝突,一名青年被指用雨傘戳中身穿便服的警署警長,他否認襲警罪受審,今於沙田法院裁決。李志豪裁判官表示受襲警長證供在主問及盤問階段有異,明白事件在千鈞一髮之際發生,惟在重要環節上不能出錯,形容其說法牽強,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兼獲訟費。被告自言早已作最壞打算,故聞判後心情平靜。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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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官裁決時指,現場片段僅拍到被告與警長後期糾纏階段,故主要依賴警長證供,他主問時稱被告以傘插向他,繼而用手擋開,惟盤問下卻指被告擊中他,法庭明白整件事在千鈞一髮之際發生,但在關鍵情節上不能出錯,形容其說法牽強。李官雖不解,兩人為何會有身體接觸,但由於不能排除辯方說法,故裁定控方未能成功舉證。

被告蔡浩民。

被告蔡浩民。

22歲男被告蔡浩民被控一項襲警罪。控罪指,他於去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署警長陳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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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男子上水單位外形跡可疑遭截查 拒合作並以胸口襲警被捕

2024年05月03日 11:39 最後更新:12:16

警方3日凌晨4時11分,接獲保安報案,指發現一名男子在上水龍琛路33號一單位外形跡可疑。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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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接報到場, 由於該名男子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被捕。調查期間,男子懷疑情緒激動及拒絕合作,並以胸口襲擊警員,警員隨即制服他。

警察總部。資料圖片

警察總部。資料圖片

28歲姓楊男子現涉嫌襲擊警務人員及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被捕,案件交由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被捕男子及被襲警員同樣胸口受傷,清醒被送往北區醫院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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