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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人入稟申修改選舉申報書及補交收據獲批

政事

李卓人入稟申修改選舉申報書及補交收據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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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人入稟申修改選舉申報書及補交收據獲批

2020年08月07日 16:32 最後更新:16:33

官允許李卓人於14天之內更正選舉申報書。

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兩年前參與立法會九龍西選區補選後,未有按照法例規定呈交部分收支收據,他早前入稟高等法院,希望法庭給予豁免,同時要求法庭准許他修改當時的選舉申報書。高等法院今下判詞,相信李卓人及其助理因一時疏忽或重覆計算,而導致相關申報書或收據有所遺漏,加上這些失誤並不涉及大量金錢或過分行為,終允許李卓人於14天之內更正選舉申報書,並豁免他補交相關收據。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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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人早前在入稟狀指,他已在去年1月29日呈遞選舉申報書,希望法庭准許他修改並補交三項已申報事項的收據。林雲浩法官於判詞指,《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7(2)(b)(i)條規定每次選舉費用超出500元以上,必須附收據、納稅申報表及列出明細。而有證據顯示李卓人的助理在非故意的情況下,沒有拿取一個短訊費用收據,現已重新尋獲。至於兩項汽油費,足已從汽油公司發布的月結表中證明相關款項。李卓人亦透過收款確認書中證明,曾增值手機帳戶,雖信息欠詳細,但涉款僅值200元。

李卓人。資料圖片

李卓人。資料圖片

法官又謂,觀乎眾多證據,認真李卓人的錯誤不涉及大量金錢或任何過分行為,相信是源於申請人或其助理的疏忽或偶然的錯誤計算造成,當中亦不牽涉到惡意行為。對此,建議答辯人、即律政司司長亦採取中立態度,終批准李卓人兩項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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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提前取走國安案證物 鄧燕娥胞妹鄧燕梨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押11月訊

2023年09月28日 16:33 最後更新:17:08

已解散的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的妻子鄧燕娥,今年3月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捕,她妹妹鄧燕梨涉嫌於警方搜屋前取走與案件相關的證物。

李卓人太太鄧燕娥今年3月被警方押往前往其美孚單位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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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燕梨被控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2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11月16日再訊。

李卓人太太鄧燕娥今年3月被警方押往前往其美孚單位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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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歲被告鄧燕梨,被控3月9日在警員向鄧燕娥位於美孚新邨的住所搜屋前,兩度進入單位以移除關乎受調查人鄧燕娥的相關案件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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