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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發佈最低生活保障辦法 增加防範「養懶人」機制

大灣區

深圳發佈最低生活保障辦法 增加防範「養懶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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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發佈最低生活保障辦法 增加防範「養懶人」機制

2020年08月11日 17:55

近日,深圳市司法局發佈了公開徵求《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告,記者獲悉,該《辦法》將最低生活保障申請機制從以「家庭」為單位優化為「家庭+個人」,並建立防範社會救助中的「養懶人」機制,相關部門應當為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組織免費的就業培訓,並提供就業推薦服務。

該《辦法》提出,除了以家庭為單位,明確符合條件的以下三類人員可以個人名義單獨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請,一是一級、二級殘疾人和三、四級精神、智力殘疾人;二是脫離家庭三年以上的宗教教職人員;三是父母不能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人。

經過全面修訂,該《辦法》建立與國家、廣東省無縫對接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受理及審核審批機制,簡化材料,審核審批時限壓縮了30%,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教育、六十周歲以上老年人、重病患者以及一、二級殘疾人三、四級精神、智力殘疾人,可以按照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30%或20%按月領取養育扶助金,進一步擴大了養育扶助的保障範圍。

此外,《辦法》規定了申請人自我救助的責任。相關部門應當給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組織免費的就業培訓,提供就業推薦,組織公益性服務,鼓勵有勞動能力人員就業。低保對象存在無正當理由不就業、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公益性服務勞動等情形的,區民政部門可以停發、減發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街道辦事處將對獲得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家庭經濟狀況信息化核對每半年至少進行1次,調查評估每年至少進行1次,區民政部門根據複核情況組織調查核實,並根據複核結果依法作出增發、減發或停發保障金的決定。若有關部門發現騙取救助資金、物資或者服務等違法行為的,應當停止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並及時移送區民政部門依法處理。

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至gongzr@sf.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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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香港人才樞紐獨特優勢 人才辦5月初舉行高峰會

2024年04月23日 14:33 最後更新:23:05

香港人才服務辦公室將於5月7至8日在會展舉行「香港.全球人才高峰會」,並會同步舉行「機遇匯人才博覽展」。

才辦總監劉鎮漢主持記者會。政府新聞處圖片

才辦總監劉鎮漢主持記者會。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人才服務辦公室總監劉鎮漢表示,希望透過高峰會宣傳香港作為人才樞紐的獨特優勢、及推動大灣區內的人才流動及合作。活動邀請20多名來自本地、大灣區、世界各地的政商界人士,分享國際就業市場、人才流動趨勢,探討人才交流及合作機遇等,活動免費入場。

人才辦將於博覽展設展示區,介紹香港的獨特優勢和發展機遇、各人才入境計劃和人才辦的支援服務,並由抵港人才分享落戶香港的經驗。博覽展預計有近百間公私營機構參展,包括投資推廣署、機管局和醫管局等。

才辦總監劉鎮漢(右三)與部分參展機構代表和來港人才合照。 政府新聞處圖片

才辦總監劉鎮漢(右三)與部分參展機構代表和來港人才合照。 政府新聞處圖片

劉鎮漢表示,過去一年來港的人才主要從事金融、科技、商貿工作,又說本身有家庭的人才,最關注香港的教育,其次是就業機會及住屋需要。他表示,人才辦有不同的合作夥伴,可以協助解決不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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