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番禺區祈福新邨一男子於凌晨刮花小區的24輛車,被小區保安現場發現後報警處理。據悉,該男子已被警方帶走調查。
筒沿街一處一處巡查,「夜裏的巡查尤其重要,業主們都熟睡了,這時候我們就是他們‘醒著的眼睛’」。
凌晨3點半左右,當他巡查至綠怡居10街東路時,由西向東方向,一個黑影引起了袁學華的注意,「黑影」並不是一直站著不動的,只見他走走停停,嘴裏念念有詞,手上還有動作。
袁學華回憶,「隔得有點遠看不太清楚,但能看到男子的手上似乎拿著什麼利器,一邊走一邊在路邊的車上蹭」。再仔細一看,確定他正在做的動作——刮花其他住戶的車輛!
小區一輛車遭男子刮花。
袁學華尾隨這名男子走到了翠怡居11街附近,這時候領班李文成也恰好趕到,二人迅速上前問詢情況,男子出示住戶IC卡,其為綠怡住戶。見事情敗露,男子吞吞吐吐無法說明情況。
該男子身上還散發出濃濃的酒味,懷疑藉著酒勁才做出刮車行為。保安袁學華和領班李文成暫時將男子控制,並報警處理。
在等待警方到來的過程中,工作人員對沿路車輛進行了細緻檢查,發現共有24輛車受到不同程度的刮傷,其中綠怡東路被劃傷車輛14輛,湖景路被劃傷車輛8輛,湖景居6街被劃傷車輛2輛,該男子當晚劃傷車輛總計24輛。
男子被警方帶走做進一步調查。
隨後,屏山派出所警員趕到現場,對現場車輛和人員進行了拍照取證,最後將刮車嫌疑男子帶回派出所進一步調查。
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鄧剛律師表示,這是屬於故意損害他人財產的行為,在民事責任方面,該男子應當賠償車主的損失。在行政責任方面,按相關規定,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如果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還有可能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面臨承擔刑事責任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