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當時指維持香港安定與繁榮,有賴「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的政治架構」
特首林鄭月娥今日表示,香港從來沒有三權分立,只有「分工」互相配合,一直以來社會各界理解有誤。「本土研究社」在社交專頁指出,三權分立的概念,是1984年由時任立法局議員、現任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所提出。
本土研究社指三權分立最早是譚惠珠提出。
「本土研究社」在Facebook專頁指,立法會最早有「三權分立」的説法記錄,於1984年3月14日,由當時的立法會議員譚惠珠提出,說要維持未來香港安定與繁榮,有賴「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的政治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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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惠珠。資料圖片
1984年中英談判前景未明,當日立法局會議中提出「在任何關係到香港未來的事務未有共識前,議會應該被視為討論的地方」。而譚惠珠支持動議,指很多人都擔心是否要移民,認為港人需要足夠時間去了解中英雙方。
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位於金鐘太古廣場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在2023/2024年度的經常開支修訂預算約為917萬港元,較上一年度的約695萬元經常開支,增加逾3成。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行政署就《財政預算案》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提問時表示,經常開支包括員工薪酬及與員工有關連的開支286萬元,涉及一名高級私人助理、一名助理文書主任、一名私人司機,以及一名協助處理日常接待等職務的職員。另外,租金及相關開支為567萬元,其他日常運作開支64萬元。
署方表示,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會為前任行政長官提供行政支援,包括安排活動、處理信件和查詢,以及執行一般行政工作。林鄭月娥在過去兩年,以前任行政長官身份出席超過700次推廣或禮節性活動。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行政署又表示,位於堅尼地道28號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只能供最多三位前任行政長官使用,沒有額外地方可作設立第四位前任行政長官的辦公室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