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澄清,馬官沒有在講座後與任何裁判官開會。

上周三網上流傳一封匿名信,聲稱終審法院首席馬道立於7月3日連同高院法官黃崇厚,召集全港裁判官出席法律簡介會,黃官在席間批評「藍絲」法官要小心言行,事件引起軒然大波。司法機構同日回應傳媒時強調,匿名信中指黃官所發表的談話內容並不屬實。《星島日報》記者經調查後,證實黃官當日在講座中曾提醒各裁判官在撰寫裁決或判刑內容時,須按照相關案情及法律分析,勿加入渲染字句或表達個人政治立場和意見。

高院法官黃崇厚。資料圖片

高院法官黃崇厚。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於7月3日在司法機構轄下香港司法學院為裁判官舉辦題為「司法公正及公眾信心」的講座中,並非以一位參與者身分出席,僅是一個「旁聽者」,期間經常出入會場,據知,講座完結後有小組討論。司法機構澄清,馬官沒有如該匿名信所指,在講座後與任何裁判官開會。

馬道立於7月舉辦題為「司法公正及公眾信心」講座。資料圖片

馬道立於7月舉辦題為「司法公正及公眾信心」講座。資料圖片

有法律界人士質疑今次的講座主題性質,是每位法官應有的基本法律常識,為何要特別舉辦,甚至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都列席旁聽,馬官的現身會否對所有裁判官構成壓力,或感受到弦外之音呢。

至於今次講座剛在《香港國安法》7月1日生效後舉辦,惹起外界懷疑有關講座目的是否針對《香港國安法》而來。消息指,高院法官黃祟厚在該講座中向出席的裁判官重申「普通法」中刑事案件的原則,並沒有提及疑點歸於被告等字眼。

今次講座剛在《香港國安法》7月1日生效後舉辦,惹起外界懷疑有關講座目的是否針對《香港國安法》而來。資料圖片

今次講座剛在《香港國安法》7月1日生效後舉辦,惹起外界懷疑有關講座目的是否針對《香港國安法》而來。資料圖片

此外,黃官亦提醒裁判官在撰寫判詞時,必須要持平中立,不應表達個人的政治立場及意見,需根據相關案件的案情及證據,用詞不能渲染和偏頗,更不應加入個人的觀感。黃官此番說話或「觸動」部分在場的裁判官,令他們聯想到區院法官郭偉健於今年4月下旬因處理將軍澳連儂牆斬人事件中,讚賞被告有「高尚情操」,而即時被馬官勒令不准再處理反修例案。而郭偉健法官被禁審令在四個月後,終在上月24日獲「解禁」,可恢復處理反修例示威案件。

另匿名信續指,黃官不點名批評「藍絲」法官說話要小心,不要觸怒市民,又指藍絲法官被「起底」是「唔抵可憐」等。據報道查悉,黃官確曾提及「起底」二字,但黃官當時是談及近月反修例示威案陸續在法院審理,有受襲的警務人員因怕被「起底」,而透過控方向法庭申請以英文字母稱呼,以保障個人的身分姓名,究竟法庭應否批准有關隱名的申請,黃官則表示需視乎每宗案件的情況而作出決定,事實上,法官也會被起底。

司法機構。資料圖片

司法機構。資料圖片

翻查司法機構年報資料顯示,過去多年來,司法機構轄下的香港司法學院每月有1至2次舉辦的本地司法培訓講座,單是2019年便舉辦了21個講座活動,包括「中文判案書撰寫課程」、「普通話活動」、「了解野生生物罪行的新刑罰條文」、「中國習慣法」、「裁判官量刑工作坊」、「裁判官案件管理工作坊」、「區域法院法官量刑工作坊及判刑理由」、「法律研究培訓課程」以及「法官與公眾 ︰ 象牙塔或積極參與者」等。該等講座一般會預先在內部發出通告,知會不同級別的法官自由參加,大部分都由高院原訟庭法官或上訴庭法官輪流擔任講者。

此外,司法機構2019年的年報顯示,共有11次分別由法官和司法人員參與其他本地司法培訓活動,或由其他司法管轄區,或團體舉辦的司法培訓講座等,包括由中大,港大和大律師公會主辨的講座,另有新加坡司法學院主辦的判案帕撰寫與口述判決課程,和英聯邦司法教育學院主辦的「司法教育工作精修研習課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