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稍後擬傳召精神科醫生,指出被告精神紊亂下犯案
自稱「佔旺女村長」的畢慧芬去年7月於瑪嘉烈醫院要求醫護發出證明讓她可進行絕食,惟醫護拒絕後,糾纏間她疑情緒激動揮手打中女保安的下巴,並涉嫌拒絕向到場警員出示身份證。案件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病房保安主管出庭作供交待被告襲擊和阻差經過。辯方稍後擬傳召精神科醫生,指出被告有先天性腦問題,精神紊亂下犯案。
病房保安主管梁守業(音譯)主問下交待指當日約5時接報到病房經理要求到場協助,與情緒激動的畢拉扯下走到走廊雜物房門外,連同受襲女保安鄺艷萍等三人圍住畢慧芬。等待警員到場期間,畢情緒愈趨激動,糾纏間揮手打到鄺下巴一下,惟事隔一年,梁已忘記當時畢的具體動作。控方呈堂片段中顯示,畢曾於案發後稱「我唔少心辣到佢咋,我唔係專登打佢」,而梁於片段中亦曾稱可為警員作證「講過好多次問佢攞身分證」。
23歲畢慧芬被控於去年7月10日在瑪嘉烈醫院C座3樓襲擊女保安鄺艷萍,及於同日在上址阻礙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袁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