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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街道或可劃定攤販經營場所

大灣區

深圳:街道或可劃定攤販經營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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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街道或可劃定攤販經營場所

2020年09月17日 23:38

深圳地攤經濟有新變化!

深圳著力推動城市管理精細化,通過法規銜接指引和嚴格法治保障,讓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乾淨。日前,深圳市司法局發佈了《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修訂徵求意見稿)》,據悉,深圳將創新社會自治,探索共建共治共享新模式;探索亂擺賣治理方式,明確街道疏導法律依據;適應社會發展需要,填補市容環境管理方面的法律空白。

經過深化改革,我市逐漸向服務型政府、法治型政府轉變,此次《條例(修訂徵求意見稿)》,專門設置主體責任專章,刪除「不能有效制止的,有權要求主管部門依法處理」。明確強化主體責任單位的自治權利和義務,市容治理方向從政府大包大攬向政府主導、區域自治轉變,通過藉助社區工作站、居(村)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股份合作公司等基層組織或機構,實現市容治理工作中主體多元化、手段多樣化,為建立政府主導、區域自治、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多元化城市管理新模式提供法律依據。

2015年,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利用兩年時間完成了「深圳市流動攤販治理研究」課題研究,形成了《深圳市流動攤販治理方式創新研究報告》。根據該報告對我市流動攤販摸底調查情況,我市流動攤販規模大約15萬檔,涉及人口近百萬,且結構複雜,分佈廣泛,矛盾多發,執法困難。同時,目前深圳各個區都有流動攤販疏導試點,據不完全統計,全市攤販疏導點共計150餘處,疏導攤販近萬人,這在改善城市容貌、維護市容秩序、增加群眾就業、緩解社會矛盾、促進城市和諧等方面均發揮了積極作用。所以《條例(修訂徵求意見稿)》賦予街道辦事處可以根據轄區實際,劃定攤販經營場所,加強攤販經營場所的監管。同時,規定攤販經營場所管理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為優化營商環境,改變過去對超門窗擺賣經營一刀切管理的模式,規定商場、門店超出門、窗外牆擺賣、經營的,應當符合規範。不符合規範經責令改正未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一年之內被處罰四次以上的,才並處沒收違法擺賣、經營的物品和實施違法擺賣、經營行為的工具,不再通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暫扣其營業執照,責令停業整頓。

《條例(修訂徵求意見稿)》還明確慶典、文化、體育等活動的舉辦方應當保持周圍環境衛生整潔,及時清除臨時設置的設施和產生的廢棄物義務。違反規定的,由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刪除了有礙市容、影響市容市貌、影響市容、影響環境和他人休息等主觀性強、難以量化,容易引起隨意性執法、選擇性執法的用語,增強立法嚴謹性與科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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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香港人才樞紐獨特優勢 人才辦5月初舉行高峰會

2024年04月23日 14:33 最後更新:23:05

香港人才服務辦公室將於5月7至8日在會展舉行「香港.全球人才高峰會」,並會同步舉行「機遇匯人才博覽展」。

才辦總監劉鎮漢主持記者會。政府新聞處圖片

才辦總監劉鎮漢主持記者會。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人才服務辦公室總監劉鎮漢表示,希望透過高峰會宣傳香港作為人才樞紐的獨特優勢、及推動大灣區內的人才流動及合作。活動邀請20多名來自本地、大灣區、世界各地的政商界人士,分享國際就業市場、人才流動趨勢,探討人才交流及合作機遇等,活動免費入場。

人才辦將於博覽展設展示區,介紹香港的獨特優勢和發展機遇、各人才入境計劃和人才辦的支援服務,並由抵港人才分享落戶香港的經驗。博覽展預計有近百間公私營機構參展,包括投資推廣署、機管局和醫管局等。

才辦總監劉鎮漢(右三)與部分參展機構代表和來港人才合照。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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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鎮漢表示,過去一年來港的人才主要從事金融、科技、商貿工作,又說本身有家庭的人才,最關注香港的教育,其次是就業機會及住屋需要。他表示,人才辦有不同的合作夥伴,可以協助解決不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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