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覺民接受澳洲傳媒訪問時直言,辭職與通過港區國安法內容有關
特首林鄭月娥下令撤銷施覺民法官為終審法院的非常任法官,有關撤令於本月2日生效,並於今日正式刊憲。
施覺民法官在9月2日向行政長官提出辭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因此行政長官按有關法例撤銷施覺民法官的委任。施覺民法官沒有提及辭任原因。特首林鄭月娥較早前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 第 484 章 ) 第 9(2) 條 ,撤銷施覺民法官較早前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 第 484 章 ) 第 9(2) 條 為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的委任,由本月 2 日起生效。
施覺民早前接受澳洲廣播公司(ABC)訪問時直言,辭職的決定與通過港區國安法的內容有關(related to the content of the national security laws passed by Beijing)。該媒體記者Stephen Dziedzic在其Twitter發文聲稱,施覺民辭職的日期,是特鄭月娥聲稱香港沒有三權分立的翌日,但指不清楚當中是否有關係。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則表示,施覺民完全勝任終院法官一職,又指對方過去在法庭審訊、社會公義等議題的立場亦甚為清晰。他又指,施覺民受人敬重,並感謝其貢獻。他又引述有澳洲報媒報道,施覺民是基於《港區國安法》而辭任終院非常任法官一職,並認為若相關報道所實,施覺民可能不會是最後一個辭任的外籍法官,並預料會陸續有來,並指可能不少人亦不願意再被委任。他直言,相關情況會傷害香港法治,並會對香港作為國際法律中心,以及對香港法治的信心打了一個很大的折扣。他又指,林鄭月娥早前曾直言香港沒有三權分立,並指相關言論會讓人質疑司法獨立是否仍然存在,並指對於外籍法官而言,聽到相關言論會「打個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