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廣州一10歲女孩小花(化名)和8歲弟弟自行前往位於廣州市天河區某小區商業街二樓的一家理髮店理髮,在單獨進入洗頭區域時卻遭到理髮師持續10分鐘的猥褻。近日,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審理,該理髮師以猥褻兒童罪獲刑二年六個月。
法院查明,2020年3月12日18時許,年僅10歲的小花和8歲的弟弟自行到廣州某理髮店理髮,隨後該店理髮師古某某帶小花單獨進入洗頭區域。在洗頭過程中,古某某將手伸進小花衣服內撫摸其多處私隱部位,猥褻行為持續約10分鐘,後小花因害怕強烈要求儘快理髮,古某某才將她帶到大廳理髮。
隨後,小花母親到理髮店來接姐弟二人,小花走出該理髮店門口後立即將被害經過告知母親,小花母親先與古某某進行了對質,隨後報警。民警接報後立即趕至現場,在理髮店抓獲古某某,將其帶回公安機關調查。
據了解,古某某生於1993年,高中文化。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古某某猥褻兒童,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對其應當依法在「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量刑幅度內從重處罰。被告人古某某犯罪以後,明知他人報警而留在現場等候司法機關調查,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是自首,且認罪認罰,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古某某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