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大潮全責!昨天在之江路上受損的7輛車,保險賠付方案出爐!其中有一輛為什麼沒得賠?)

:太兇猛了!今天這段潮水視頻刷爆杭州人的朋友圈!已致7輛車受損,就連路燈桿都被沖彎了)。

不少讀者關心這些車輛保險能不能賠,還有人留言表示:心疼被迫漂移的車主們,潮水全責,沒法拿到保險理賠……

真是這樣嗎?其實,這些讀者多慮了。

保險公司全額理賠事故車輛

據了解,本次事故中受損的7輛車,其中人保和太保各承保2輛,平安承保3輛,目前均已報案,保險公司正在進行查勘定損。

平安保險理賠負責人表示,像這種車輛在道路上正常行駛,在毫無警示和防備的情況下,突然被漫過江堤的潮水衝擊所造成的損失,只要車輛投保了車損險,保險公司就要在車損險的責任範圍和限額內予以全額理賠,不存在「潮水全責,拿不到保險理賠」的情況。

據介紹,在車損險條款中,關於洪水的定義包括了洪水、潮水等水流漫上堤岸或者倒灌等情況,只要不是車子開到江堤以下非行駛道路遭受的洪水損失,都可以獲得保險理賠。

但如果發動機在本次事故中受損,而車子又沒有投保發動機涉水險的話,發動機的損失保險公司是不賠的。

一輛特斯拉在本次事故中受損,由於純電動汽車沒有發動機,因此不存在發動機責任免除的問題,如果涉及「三電」方面的損壞,則按車損險中的電器受損條款進行理賠。

至於責任認定,這位負責人表示,這次事故,責任確實在大潮,而且監控視頻看得非常清楚,因此受損車輛不需要由交警出具責任認定書,保險公司會按正常程序進行理賠。

據介紹,在類似的災害事故中,如果保險理賠需要證明材料,除了交警部門,港航、路政、水務、消防等相關責任單位也可以出具。

此外,從監控視頻還可以看出,有幾輛車在潮水的推動下撞到了一起,並造成車體損壞,這種情況該怎麼認定事故責任和理賠呢?

另一家大型保險公司的理賠負責人表示,洪水、火災、冰雪凍災等災害中發生的車輛互碰事故,一般的處理原則是車輛找自己所投保的保險公司賠付,即「各回各家,各找各媽」,前提同樣是投保了車損險。

據了解,7輛受損車中,有一輛車沒有投保車損險,因此無法從保險公司獲得理賠。另有一輛因為事發時車窗打開進了水,導致車內飾及財物受損,目前仍在查勘定損,其他車輛基本已定損結束,大多只是外觀受損,損失不大,預計很快就可以完成理賠。

新車險理賠方案不一樣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事故發生在車險改革正式啟動的第二天,新舊商業車險條款對於事故的理賠處理方式是不一樣的。

就本次事故來說,老條款中,如果車輛沒有投保發動機涉水險,保險公司無需理賠發動機損失;而在新條款中,發動機涉水責任包含在車損險中,車輛只要投保了車損險,潮水造成的發動機損失,保險公司就必須理賠。

據了解,事故中受損的7輛車,投保的全部是老條款。

還有一個情況也要引起注意,雖然本次事故損失可以找保險公司理賠,而且發生得很「冤枉」,車主無責,但由此發生的理賠有可能會計入無賠款優待係數(NCD),進而影響下一年保費。在老條款下,一次賠款事故就有可能導致下一年保費優惠清零,也就是無優惠;而新條款對於偶然事故更寬容,一次賠款事故對下一年保費影響相對更小一些。

不過是否計入NCD,保險公司說了不算,而是由保險行業協會確定。在以往發生的颱風等巨災理賠中,此類賠案有些計入了NCD,有些沒有計入,視具體情況而定。

自2020年9月19日起,浙江全省交強險已全部切換到新條款,總責任限額從12萬元提高到20萬元;商業車險則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尚未到期的商業車險仍執行原條款,新投保單則執行新條款。

新車險將顯著降低車主保費支出。據浙江銀保監局提供的數據,以2019年為例,浙江(不含寧波)承保機動車輛商業保險超過1400萬輛,實現商業車險保費收入424億元。車險綜合改革後,在承保機動車數量和保障不變的情況下,預計可以為消費者減少保費支出50億-100億元。

不過具體到每輛車則不一定,總的原則是,有良好駕駛習慣和理賠記錄的車輛,保費會大幅下降,反之則有可能不降反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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