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下午,重慶市涪陵區人民法院利用庭審直播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余某某涉嫌犯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

據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余某某為滿足個人飼養愛好,明知收購的陸龜系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仍在未取得相關部門許可的情況下,通過微信、支付寶轉賬,用快遞郵寄的方式,以共計9195元的價格先後多次從賣家收購陸龜共計9隻。

經四川楠山林業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被告余某某收購的龜種為輻紋陸龜2隻、赫曼陸龜1隻、蘇卡達龜4隻、豹紋陸龜2隻。其中輻紋陸龜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赫曼陸龜1隻、蘇卡達龜4隻、豹紋陸龜均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I。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余某某的行為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應以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察機關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認為,基於上述指控事實,被告余某某多次非法收購瀕危野生動物,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為增強社會公眾遵紀守法、保護生態環境意識,請求法院判令被告余某某在省級以上媒體向社會公開道歉。庭審中,法庭就公訴機關指控事實進行了調查,控辯雙方就本案的犯罪事實、罪名、量刑等充分發表了意見。

因該案案情複雜,涪陵法院將擇期進行宣判。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