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美國共和民主兩黨針對最高法院大法官人選展開了激烈的鬥爭,示威請愿各種方式都有,特朗普及共和黨執意要即時委任新的大法官。但是,民主黨則要求在大選完之後,由新總統任命新大法官.... ,這說明了一個簡單的事實:法官有政治立場,如自由派及保守派之分,沒有絕對客觀公正、不偏不倚的法官。

香港法庭近日處理去年一宗便衣警察被暴徒襲擊受傷、留下後遺症的案件:裁判官林x勤裁定兩名協助主犯「望風」的暴徒罪成,而兩名主嫌犯卻無罪,這令人吃驚。而更叫人吃驚的是,法官判主嫌犯無罪的理據竟然是受害人記憶受損,無法說清楚當時情況,最終疑點利益歸被告。按這種判案邏輯,兇嫌將受害人殺死,可否因死無對證而逍遙法外呢?

再看一例: 裁判官何x堯被同行律師及司法人士評估後,指他輕判或放生九宗涉暴亂的被告。但他不但沒有受罰,反獲加薪晉級,被提拔至高等法院工作,收入大幅增加。有何俊堯這個例子,「黃」法官類似的荒唐判決當然會越來越多。

司法機構不受公眾監督是上面錯誤判案的根源,現時的程序是:法官被投訴,由同級的首席法官處理,結果是自己人查自己人,不會有公正結果。

以往有人提議成立獨立監察機構的問題,但被首席法官馬道立等以危及司法獨立為由拒絕,但法官是人而不是神,是人就會犯錯,需要接受公眾監察。不少昔日的獨立機構都被納入了監督。如:醫委會,過去由醫界壟斷,近年增加了社會人士之比例;再如旅遊業議會,過去由業界人士組成,涉及包庇護短,近年旅議會被解散,由旅監局取而代之。另外,「警監會」改組為「監警會」,體現了真正的問責。馬道立難道認為司法是獨立之邦國?太荒謬了。

當司法涉及政治化之後,法官也是人,有自身立場,「黃」法官若偏了,也就不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判決不能懲惡揚善,司法改革就不可避免。因此香港司法需要獨立的監察機構,這是社會公平公義不可或缺的。

楊倩文 律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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