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評局更新考試規則。
考試及評核局昨(23日)宣布,2021年中學文憑考試報名程序,將於下周一至10月19日進行,又更新考試規則,指將盡可能按時間表內的日期及時間舉行考試,但有關日期或會改動,亦不保證如期舉行,又羅列在示威、暴動及疫情等情況下,所引起的任何延誤、爭議,考評局均不負責,同時可自行酌情決定以其認為有需要方式舉行考試,包括拒絕某部分考生參與考試。
考評局早前更新「2021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規則」,羅列十多個情況下,包括疫情、恐怖襲擊、示威、社會動亂、運輸及其他公用事業的破壞、延誤、檢疫措施或規限等情況或原因,引起的任何延誤、不履約、索賠、投訴或爭議,考評局將不會承擔任何責任。考評局提醒考生,須自行負責取得整個考試期間有效的所須簽證、入境許可證等,若出現疫情,考生須符合法例中所有入境檢疫及隔離要求以參加考試。
新規則亦列明,局方可自行酌情決定以其認為有需要或有利而適當的方式舉行考試,包括安排全體或個別考生改期、取消或改變整個或任何部分考試或評核模式,或拒絕、限制某部分考生參與考試,以及於有需要時撤回他們的報考資格,所造成的損失,考評局概不負責。
明年文憑試將於下周一至10月19日接受報名,學校考生須經學校報考,最多報考八科,各科費用由448元至670元不等;自修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提交申請,報名費為5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