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只得約2秒時間觀察被告的正面

示威者於去年11月11發起名為「黎明行動」的三罷示威,以雜物堵塞主要行車幹道,一名30歲廚師被指在警員到西灣河清除路障期間,向行車路投擲鐵罐,被控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案件今日開審。

左:張啟祥、鄭鉦達。

左:張啟祥、鄭鉦達。

被告鄭鉦達被控於去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筲箕灣道與海寧街交界,無合法辯解而留下1呎乘1呎乘2呎銀色鐵罐,所佔範圍約0.2平方米,對在上述公眾地方的車輛造成阻礙。

警長張啟祥指,事發當日早上7時半,他與同袍抵西灣河,沿筲箕灣道清除路障。至早上約9時,他們完成清理近海寧街的路障後,轉身卻見行人路上穿深藍色上衣的男子,將一個銀色鐵罐擲到馬路上,隨即有人和應跟從。張的上司林鴻釧督察馬上追上,終在興民街將他制服,但引來逾百人圍觀及叫囂。張及後將男子帶到警車調查,雖未有搜出可疑物品,惟由於他的行為極易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於是以非法集結罪名將他拘捕,而由於當時情況混亂,故未有檢取鐵罐作證物。

張警長續指,事發時他與男子相隔約20米。從他見到男子至他被制服的過程只有10秒鐘,加上中途視線沒有受阻,故肯定擲鐵罐和被制服的是同一人。

不過,張警長在盤問下亦承認,當他轉身見到男子時,該鐵罐已離開他的手,而他只得約2秒時間觀察男子的正面,當時亦有約6人正在擲雜物。不過他亦強調,當時男子跑得最慢,前方通道被人阻塞,令他無法混進人群。加上,當時他以男子的衣著為鎖定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