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被判監禁五年

對於有派對房間「天眼」錄下客人私密片段並流出,法律界人士稱,發片及傳片者都會觸犯私隱條例第六十四條,最高可被判監禁五年,而發布淫褻物品最高亦判監三年,受害人更可循民事訴訟追討賠償,巿民應要警惕,勿以身試法。

影片流出。

影片流出。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稱,派對房間有權裝設閉路電視監察,其目的涉及保安、防止物品被偷竊或破壞等,但必須明顯標示有錄影裝置及進行中,顧客清楚知道是否能夠接受,有人不喜歡被錄影監視活動,便不會光顧。

陸又稱,租用派對房間基本上有如租用酒店房間,除了違法行為,租客有權在房間內進行任何活動,但經營者若把片段外流令致四處瘋傳,便會觸犯私隱條例的第六十四條;該條例顯示,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屬罪行,一經定罪,可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五年。

陸偉雄補充,若公開的片段涉及不雅畫面,有可能被視為淫褻物品,將之發布即屬違法。

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發布淫褻物品,不論是否知道該物品是淫褻物品,即屬犯罪,最高可處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三年;受害人若因事件受到損失或傷害,更可循民事訴訟追討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