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網訊 「將國務院授權廣東省批准的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事項,由廣東省委託深圳市批准;建立新三板掛牌公司轉板上市機制……」10月18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發佈會上,深圳綜合改革試點首批40條授權事項正式發佈!對深圳來說,這既是政策「大禮包」,也是改革「任務書」。
在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之際,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以更大力度推動深圳改革開放再出發,為全國制度建設探新路。
發佈會上,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寧吉喆介紹,《實施方案》和授權清單是有機統一的整體,前者重在明確重點領域、改革方向和構建機制,後者重在具體落實,二者前後呼應、互為支撐。40條首批授權事項包括6個方面,其中要素市場化配置方面14條、營商環境方面7條、科技創新體制方面6條、對外開放方面7條、公共服務體制方面3條、生態和城市空間治理方面3條,將為推動高質量發展釋放巨大的改革紅利。「原則上,首批授權事項在2022年以前應全部落地。」
廣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林克慶在發佈會上表示,廣東將舉全省之力做到「八個全力支持」,推動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各項任務落地落實。在累計下放1480項省級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的基礎上,按照應放盡放、能放全放的原則,年底前再下放一批省級許可權,並探索實施省級行政管理許可權負面清單的模式,賦予深圳更大的改革發展自主權。
在深圳市市長陳如桂看來,綜合改革試點至少有「三個首次」:一是黨中央首次為一座城市量身定做了新時代的改革總綱領;二是首次採取「實施方案+授權清單」滾動推進的全新方式授權改革;三是首次以清單批量授權方式賦予地方在重要領域和關鍵改革環節上有更多的自主權。深圳將扎紮實實扛起綜合改革試點的責任,推動試點早日見到實效。
土地空間是制約深圳發展的一大要素。「將國務院可以授權的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事項委託深圳市政府批准」,這在首批授權事項中被列在第一位,是否意味著深圳建設用地可以大規模擴張了?
「放權實際上放的是改革的權,不是擴張的權,是為改革提供更大的空間,而不是城市建設的規模。」自然資源部副部長庄少勤回應,《實施方案》賦予深圳市更大的土地審批自主權,目的是要深化審批制度改革,解決建設項目「落地難、落地慢」等審批效率問題,同時也將能夠有效解決深圳發展空間不足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