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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斷警指案 手指骨折警司作供:仍無法完全屈曲

政事

咬斷警指案 手指骨折警司作供:仍無法完全屈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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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斷警指案 手指骨折警司作供:仍無法完全屈曲

2020年10月19日 14:13 最後更新:14:20

警司﹕無名指「仲有一啲特別感覺」

被告杜啟華

被告杜啟華

24歲港大畢業生杜啟華涉在去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衝突中,揮傘襲擊警員及警司,並咬斷一名警長的手指,被控襲警、傷人等罪,案件今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傳召警司梁子健作供,他稱發事今逾一年後,遭被告打至骨折的無名指「仲有一啲特別感覺」,如觸碰時輕微麻痺、無法完全屈曲等,而其同僚梁啟業斷指一事,更令他感到「好難過」。

被告杜啟華;小圖為受傷警員。資料圖片

被告杜啟華;小圖為受傷警員。資料圖片

梁子健事發時為高級警司,現晉升為總警司。他今供稱,事發當晚他們甫入新城市廣場,便遭約50人包圍及投擲硬物及撥水,強調人群中包括身穿反光背心、手持攝錄器材的人。為確保安全,梁命同僚以「泡沫陣式」向有上蓋保護的地方推進,惟期間有警員因未能跟貼而被包圍,他遂從「COACH」門外折返到中庭位置支援,但隨即遭約20人包圍。

當時他見到被告手持長傘朝他衝去,繼而用傘襲擊其頭部,且力度頗大。梁嘗試上前追截,但被告繼續施襲,其中一下撃中他用以抵擋的右手無名指。及至警方撤出廣場,梁發覺手指仍然腫痛,前往求醫才知手指骨折,傷口至今「仲有一啲特別感覺」。

及後梁成功截獲被告,梁啟業警長及另一名便衣警加入協助制服,事後梁警長向他匯報,他才知警長手指遭咬斷,形容自己感到「好難過」。梁警司承認制服被告時,有將警棍架在被告頸上,但行為並非刻意,且沒有用力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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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助理醉酒掌摑警員 襲警被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4月09日 15:36 最後更新:15:54

一名時任懲教助理23年醉酒鬧事掌摑警員後被控襲警,認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現時已被停職。

36歲被告、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的吳海威,23年在銅鑼灣一座商廈醉酒鬧事,並出手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被告一直有主動接受精神治療,他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考慮到被告初犯、主動認罪,判處感化令,提醒被告要好好聽從感化官指示,尤其要改善飲酒問題。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銅鑼灣耀華街的商廈內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大廈地下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被告其後向接報到場警員大喊大叫,脫去自己上衣後又掌摑警員臉,警員推開被告並拿出警棍防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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