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9日,汕尾市紀委監委發佈通報,汕尾市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許良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汕尾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2日,汕尾市紀委監委官方微信對許良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案件進行通報: 經查,許良新違反組織紀律,瞞報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辦理用地手續等方面為多家企業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許良新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汕尾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汕尾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許良新開除黨籍處分;由汕尾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許良新簡歷
許良新,男,漢族,1970年5月生,廣東陸豐人,大學本科文化程度,1991年7月參加工作,1996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1年11月任汕尾市國土資源局土地規劃與耕地保護科副主任科員;
2005年11月任汕尾市國土資源局土地規劃與耕地保護科科長;
2010年5月任汕尾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9年1月任汕尾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20年7月被免去汕尾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