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往後一定時間內不可再到台灣
台灣移民署早上驅逐港人李彬豪出境,指他在台灣期間跟蹤監視及拍攝在台香港學運人士鍾翰林,違反港澳條例等規定及居留目的,一定期間內不可再到台灣。
報道指,李彬豪受香港一間偵探社委託,委託台灣私家偵探跟蹤指攝鍾翰林在台的行程及行程。他原本在台灣工作居留,今年4月因僱主終止聘用,被移民署廢止居留許可。不過,由於他涉案時已被檢方限制出境,司法機關通知移民署解除管制,他被強制出境。
內政部長徐國勇指,本地民眾及外來人士在台灣均有免於恐懼的自由,部分「紅色媒體」僱用偵探社以跟拍等不法手段在台收集情報,利用台灣的自由民主進行滲透、傷害人權,這些行為都不為民主法治社會所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