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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師雨傘襲警罪成囚4個月 准保釋候上訴

政事

設計師雨傘襲警罪成囚4個月 准保釋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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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師雨傘襲警罪成囚4個月 准保釋候上訴

2020年11月13日 17:10 最後更新:17:50

官指2警證供誠實可靠

24歲設計師被指於去年9月1日凌晨在將軍澳用雨傘先後襲擊兩名警務人員。他事後否認兩項襲警罪受審。徐綺薇主任裁判官今裁決時指此案最大爭議為被告的身份辨認,但認為兩名警員的證供誠實可靠,相信被告逃跑時未離開警員的視線,最終裁定被告兩罪罪成,並鑑於案情嚴重,判被告監禁4個月,但批准他以1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被告李逸恒。

被告李逸恒。

徐官裁決時指,雖然證人總督察丁家豪及警長林華平的口供中有多處出入,但明白二人曾處理過百宗着示威有關案件,可能會產生混淆。加上,兩人從開始追捕被告李逸恒後的口供基本一致,故接納證人口供,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時指,兩位被襲擊的警務人員的傷勢並非不可逆,被告被拘捕時亦無掙扎,望可在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再作判刑。

惟徐官判刑時指,本案案情嚴重,被告先後兩次襲擊兩名警員,而他手持長傘為加重刑罰的因素。徐官亦指出,當時現場有人聚集叫囂及用雷射筆照射警員,眾人情緒高漲,被告有機會鼓動附近人士犯案,有一定風險。徐官認為本案案情嚴重,不適合判處社會服務令,最終判被告監禁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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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助理醉酒掌摑警員 襲警被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4月09日 15:36 最後更新:15:54

一名時任懲教助理23年醉酒鬧事掌摑警員後被控襲警,認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現時已被停職。

36歲被告、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的吳海威,23年在銅鑼灣一座商廈醉酒鬧事,並出手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被告一直有主動接受精神治療,他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考慮到被告初犯、主動認罪,判處感化令,提醒被告要好好聽從感化官指示,尤其要改善飲酒問題。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銅鑼灣耀華街的商廈內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大廈地下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被告其後向接報到場警員大喊大叫,脫去自己上衣後又掌摑警員臉,警員推開被告並拿出警棍防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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