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全獲准以1000元保釋。

立法會前議員朱凱廸、陳志全及許智峯今早被捕,涉及在立法會審議《國歌法》期間,在會議室投擲污穢液體,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藐視罪,及《侵害人身條例》中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

陳志全認為,議會內的示威活動,極少數會被拘捕或被控告,這兩年情況改變。資料圖片

陳志全認為,議會內的示威活動,極少數會被拘捕或被控告,這兩年情況改變。資料圖片

陳志全指,他獲准以1000元保釋外出,明日下午2時半會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他批評今次警方不但用《權力特權條例》,而且加控《侵害人身條例》,形容警方及律政司是「無所不用其極」、「精挑細選」比較嚴重的罪名去拘捕及控告,形容是「政治檢控」。他說,侵害罪名最高可3年監禁,把嚴重性説成「生化襲擊」一樣。

陳志全。資料圖片

陳志全。資料圖片

陳志全認為,議會內的示威活動,極少數會被拘捕或被控告,這兩年情況改變。過往議員示威只會被主席驅逐出會議室。他並已經就損壞地毯作出賠償,政府是窮追猛打。他又提到,工聯會議員郭偉強將他拖落地下拉扯的案件證據確鑿,卻收到警方指證據不足,

今年5月28日立法會審議《國歌法》期間,許智峯向主席台方向潑出發出惡臭的液體,時任議員陳凱欣不適送院。在6月4日《國歌法》三讀期間,朱凱廸、許智峯及陳志全先後在會議廳及會議室一內,在保安員肢體衝突期間,潑出帶有臭味的液體,會議一度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