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前立法會民主派議員朱凱廸、陳志全及許智峯涉於6月,在立法會國歌法草案會議期間,在議會內淋潑臭水,各被控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施用有害物品及藐視罪;許智峯另涉於5月的會議中,以相同手法抗議,另被控各一項企圖施用有害物品及藐視罪,案件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朱凱廸(43歲,區議員助理)、陳志全(48歲,網台主持)及許智峯(38歲,中西區區議員)各被控於6月4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內,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非法及惡意向該人施用有害物品,即含有氨和苯并吡咯的物質;以及於同日在立法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擾亂,致令立法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
許智峯另被控於5月28日,意圖使梁君彥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非法及惡意向該人施用有害物品,即含有甲硫醇、硫化氫和一氧化碳的物質,以及於同日在立法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擾亂,致令立法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