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這次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能讓他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他以後的人生還很長,

要把聰明才智用在正途。”

在江蘇省無錫市惠山區檢察院

提起首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公益訴訟案後,

被告人小文(化名)的代理律師

向檢察官說道。

2018年9月,惠山區警方接到舉報稱,有人在網上售賣公民個人信息以及盜竊信息所用的黑客軟體。經查,警方跨省抓捕了犯罪嫌疑人付某。付某供述,自己售賣的黑客軟體都來自一個叫「i春秋」的網友。經過對「i春秋」的網路IP溯源,警方順藤摸瓜鎖定了小文,但當偵查人員找到小文時,發現他竟是一名高三在讀學生,到案時剛滿18周歲。

小文說他通過自學掌握了編程技術,並編寫出一款軟體,可以輕鬆獲取百度貼吧的用戶信息 。在短短一個月時間裡,他非法獲取了約1億條 公民個人信息,全部存儲於資料庫中。為了不讓其他人發現漏洞,在獲取海量公民個人信息後,小文向百度公司反饋,將網站存在的漏洞進行封堵。

此後,小文通過微信向他人兜售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其中部分交易貨幣為比特幣,獲利約2萬元。

2019年8月,惠山區檢察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對小文提起公訴。今年10月,該案一審宣判,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小文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鑒於小文的行為侵犯了眾多公民的信息私隱權,嚴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在刑事審理過程中,惠山區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要求小文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並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

今年10月,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鑒於小文作案時還未成年,案發後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過錯,並且已經承擔了相應的民事責任,以調解結案的方式可以節約司法資源,達到更好的社會效果。」該案承辦檢察官何浦如是說。

「近年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呈上升趨勢,犯罪者中不乏像小文一樣的‘少年黑客’,希望通過這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可以對全社會起到教育引導、警示促進的作用。」惠山區檢察院檢察長李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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