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醫生誤殺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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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醫學美容集團2012年發生致命醫療事故,46歲女顧客陳宛琳接受美容保健療程後器官衰竭死亡。負責療程的38歲女醫生麥允齡否認疏忽導致顧客死亡第二次受審。高等法院陪審團退庭商議約7小時後裁定她誤殺罪成。

被告麥允齡。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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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集團的創辦人周向榮及技術員陳冠忠早於2017年底被裁定誤殺罪成,分別被判囚12年及10年。而當年初審是第三被告的麥允齡,因陪審團未能達至大比數的有效裁決,故法庭下令今年重審。

本案中的46歲女死者陳宛琳自2010年起光顧DR美容集團,2012年10月3日接受CIR療程後翌日工作,反應遲緩,而且皮膚泛白。中午送院途中出現發燒,四肢變紫色。往院期間呼吸系統衰竭,腹部疼痛並出現腹瀉等症狀。直至同月10日器官衰竭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