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曾在2017年去信要求劉希泳連本帶利還債不果。

已故的君怡酒店東主劉希泳三年前遭兩名男子入稟高等法院,共追討逾5億元及相應利息。劉希泳在內地接受審訊期間遭到酷刑逼供致死,早前證實於2017年3月19日在吉林省延吉市離世。兩名男子昨入稟高等法院向劉希泳的遺產代表,追討同案的本金連利息共逾5億3400萬元。

兩男入稟向劉希泳遺產代表追討逾5億元。

兩男入稟向劉希泳遺產代表追討逾5億元。

原告為林志強(譯音;Lam Chi Keung)及陳孝廉(譯音; Chan Hau Lim),被告為劉希泳的遺產代表。入稟狀指,劉希泳於2015年讓兩人在凱旋門勵揚澳門太陽城集團貴賓會和永利太陽城貴賓會動用信貸額,以取得「不可兌換籌碼」(non-negotiable chips),涉款3億1600萬元,2人已向貴賓會償還全數款項。2人在2017年去信要求劉希泳連本帶利還債不果,故入稟要求劉希泳的遺產代表連本帶利債還逾5億34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