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急症室醫生指周梓樂四肢沒傷 推斷墮樓前已不省人事

香港電台

急症室醫生指周梓樂四肢沒傷 推斷墮樓前已不省人事
香港電台

香港電台

急症室醫生指周梓樂四肢沒傷 推斷墮樓前已不省人事

2020年12月03日 15:26 最後更新:16:20

科大學生周梓樂的死因研訊第14天,首名接觸到周梓樂的伊利沙伯醫院急症室醫生梁子恒作供,指對方送院時情況非常嚴重,認為傷者墮樓但四肢沒有受傷的情況罕見,推斷他有機會墮樓前已不省人事。

梁子恒接受死因研訊主任葉志康查問時表示,周梓樂頭部傷勢最重,評估他受過高能量硬物撞擊,並集中在右身,有機會是從高處墮下、車禍或受到襲擊所致。

梁子恒指出,周梓樂身上沒有灼傷或燒傷痕跡,亦沒有跡象顯示他曾吸入催淚煙,所以他受催淚彈影響的可能性相對較低,但不排除他頭部曾被硬物撃中過。

梁子恒推斷周梓樂有機會墮樓前已不省人事,指除非身體及精神狀態欠佳,或受到酒精及藥物影響,否則一般人墮樓時會有反射動作,出手撐著身體,但周梓樂的手腳沒有擦傷,情況罕見。

對於周梓樂若早5分鐘送院,結果會否不同,梁子恒認為相信都是一樣嚴重,因為由他受傷一刻已經決定了康復機會,即使他生還都有很大機會變成植物人。

往下看更多文章

孫玉菡:專業人士屢見虐兒不報屬情節嚴重 刑罰要具阻嚇力

2024年05月04日 10:05 最後更新:10:20

立法會正審議《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條例針對嚴重虐待兒童個案,日後有法定責任的專業人士如果未有舉報,情節嚴重的話,需要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

孫玉菡在本台節目《星期六問責》說,「情節嚴重」意思是該專業人士經常接觸或長時間見到懷疑受虐兒童,理應多次發現虐兒情況,但未有舉報,則需要判以嚴厲懲罰;相反舉例如果只見過受虐兒童一次,或傷勢被衣服遮蓋,難以即時察覺或判斷,則未必屬於情節嚴重個案,因此需要視乎情況而定。他強調,法例希望防止有人忽視責任,因此需要具阻嚇性,如果情節屬於嚴重忽視,法庭可以判處監禁刑罰。

孫玉菡說,所有納入法例的專業人士均有培訓指南,涵蓋社福、教育及醫療三大界別,當局會針對不同情景提供指引,要求專業人士獨立做判斷。他又指,參考不同地方經驗,增設舉報機制後,個案數字將會增加,但不希望有太多濫報,條例將取得平衡。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