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惠州市博羅縣園洲鎮開小籠包店的王某華夫妻,遭人持刀襲擊致一死一重傷、因加害人沒有賠償能力,王某華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一家面臨著因案致貧的困境。日前,惠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其展開司法救助。
案件承辦檢察官在走訪王某華
據了解,該起刑事案件發生於2019年1月4日晚,在博羅縣園洲鎮開小籠包店的王某華夫妻遭到一名男子李某某持刀襲擊,導致夫妻二人一死一重傷。
王某華遭受到李某某犯罪侵害後,身體致殘無法乾重活,後續還要支付康復治療的費用,只能靠打雜工的低收入維持生計。
丈夫的去世使王某華一家失去了重要經濟支柱,王某華已無力償還此前欠的外債。同時,加害人李某某沒有賠償能力,王某華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王某華一家面臨著因案致貧的困境。
惠州市人民檢察院楊宇檢察長作為該案的承辦檢察官,在審查起訴該案過程中,發現王某華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條件,並與今年10月28日前往浙江省嵊州市王某華家中實地走訪了解情況。
核實相關情況後,楊宇檢察長認為王某華符合司法救助範圍和條件,主動告知王某華可以申請司法救助。隨後,王某華委託兒子張某向惠州市檢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請。
聽證會現場
今年12月1日,該案的司法救助聽證會在惠州市檢察院召開。市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律師代表作為聽證員參加聽證。
5名聽證員在全面了解案情後,圍繞檢察機關是否對救助申請人王某華給予國家司法救助和具體救助金額等問題進行充分的評議。
聽證員發表意見
經評議,5名聽證員一致認為該案申請人王某華的述求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申請救助金額符合有關規定,支持檢察機關給予司法救助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