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報告指,上年度共接獲1478宗須匯報投訴個案。
監警會發表《工作報告2019》,上年度共接獲1478宗須匯報投訴個案,較前一年度少40宗;其間通過2209宗指控,涉及「疏忽職守」、「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等指控,其中涉毆打、濫用職權及捏造證據的三項都較前一年度有所上升。
通過的指控中,有78項屬實或有若干可靠證據支持,主要涉及疏忽職守及行為不當。其中有經監警會質詢後,由無法證實及並無過錯等轉為證明警員有錯的指控涉及40項。警方向80名警員採取行動,其中兩人面對紀律覆檢,未有刑事訴訟個案。
年度工作報告中列出其中一宗須紀律覆檢的個案,疑有警員濫用個人資料。一名男警員處理案件期間獲得女投訴人身分證號碼及手提電話號碼,女方其後接連收到警員來電和短訊,聲稱可以幫助投訴人處理其家事。涉事男警員承認是想追求投訴人,最終被紀律覆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