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8日零時起實施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遼寧省大連市的最新疫情發展,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自2020年12月28日零時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大連市金州區(金普新區)之擁政街道、友誼街道或站前街道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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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變協調中心提醒,截至明(28)日零時,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內地以下地方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