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有關物品將會被充公
3名旅客因走私乾魚翅及乾海馬,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罪名成立,今日分別被判監禁18個月。
漁農自然護理署發言人表示,3名旅客從菲律賓馬尼拉出發,前年8月23日抵港。海關人員於該3名旅客的寄艙行李箱內分別發現約48、63及72公斤鐮狀真鯊乾魚翅,並於其中一人的寄艙行李箱內發現約0.56公斤乾海馬。
被檢獲的乾海馬。政府新聞處圖片
漁護署跟進調查後,檢控該3名男子非法進口《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I所列明的物種。3人早前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今日各被判監禁18個月。
海關在該三名旅客的行李中發現的部分乾魚翅。政府新聞處圖片
任何人如非按照規定而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一名女子將共計250粒祖母綠和藍寶石藏匿在紙巾中,企圖走私過關。由於她表現出慌張的神態,被西九龍海關攔截並進行檢查。
女子異常行為引海關注意
據海關發布的消息,西九龍站的海關工作人員在對進入境的旅客和行李進行監管時,注意到這名女子神色慌張,舉止不尋常,因此決定對她進行攔截和檢查。
微博圖片
口袋紙巾內藏三袋寶石
經過檢查,海關在她外套口袋中的兩包紙巾內發現了三袋綠色和藍色寶石。
微博圖片
含239粒祖母綠和11粒藍寶石 價值逾10萬人民幣
經過專業機構的鑒定,這些寶石包括了239粒祖母綠和11粒藍寶石,總價值超過10萬元人民幣。
微博圖片
海關提醒切勿以身試法
海關提醒大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以藏匿、偽裝、瞞報、偽報或其他方式逃避海關監管,運輸、攜帶、郵寄國家禁止或限制進出境的貨物、物品或應當依法繳納稅款的貨物、物品進出境,均屬於走私行為,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微博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