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東莞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和市政協十三屆二十二次常委會議先後召開。會議決定,東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於將於2021年2月5日至6日召開,政協第十三屆東莞市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於將於2021年2月4日至5日召開。
當天上午,東莞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召開。會議研究關於召開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的問題,表決通過《東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東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的決定》《東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列席人員範圍》等,決定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於2月5日至6日在市會議大廈召開。
建議會議議程為十項,主要是:聽取和審議東莞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審查和批准東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審查和批准東莞市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1年計劃草案的報告及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審查和批准東莞市2020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21年預算草案的報告及2021年預算草案;聽取和審議東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東莞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審議關於接受東莞市部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辭職請求的決定草案;選舉東莞市部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其他。
當天下午,東莞市政協十三屆二十二次常委會議召開。會議決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東莞市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於2021年2月4日至5日召開。
會議聽取了市政府關於《政府工作報告》(徵求意見稿)的起草情況說明,並進行協商討論;聽取了市發改局關於《東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徵求意見稿)》的起草情況說明,並協商討論規劃綱要;聽取市紀委監委、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通報2020年有關工作情況。
會議審議有關人事事項,表決同意黃程垵同志辭去市政協常委、委員職務,並報請政協第十三屆東莞市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備案確認。表決同意蘇煒龍、何慶華、葉廣文、楊永成、溫泉華、朱仲平、尹德明、謝慶春、錢燦光、鄧任洪、馮漢強、張小燕、梁暖光、連希波、劉錦棠、葉毅朝等16位同志辭去市政協委員職務。表決同意何紹田、張煒、劉小媛、陳全、陳慶松、莫國慶、李玉森、何善通、祁耀權、羅永林、黃龍昌、香兆明、葉愛青、袁錦波、劉秀榮、徐建文、利沛昌等17位同志增補和調整為市政協委員。
會議表決同意免去黃程垵同志市政協港澳台僑外事委員會主任職務;免去劉錦棠同志市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免去蘇煒龍同志市政協社會法制和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職務;免去連希波同志市政協文化文史和民族宗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表決同意尹照容同志任市政協港澳台僑外事委員會主任。
會議審議《關於召開政協第十三屆東莞市委員會第六次會議的決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東莞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徵求意見稿)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東莞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十三屆五次會議以來提案工作情況的報告》(徵求意見稿)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