跌宕起伏、多災多難的2020年終於過去了,踏入2021年,好像一切都在慢慢好起來。大洋彼岸的鬧劇漸漸接近尾聲,國際秩序似乎正在慢慢回歸;新冠肺炎雖然仍在持續,但隨著越來越多的人群開始接種疫苗,抗疫之戰已從漫長的黑夜中看到了一絲黎明前的曙光;香港的街頭暴力和對抗已近乎銷聲匿跡,之前那些無法無天的犯罪行為也逐步開始受到審判和懲處,套用一句俗話:「出來混,遲早都要還的。」正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一切都報」。

隨著生活的逐步回復正常,作為普通小市民的我,開始發覺身邊好像總是少了些什麼,仔細一想,原來缺的就是議員服務。以前,在筆者所住的社區里,十幾年來當選的都是一位建制派的資深區議員,他自己本身就住在區內,因此就像老街坊一樣,出入都和大家互打招呼,有社區活動大家互幫互助,有地區問題大家也都像討論家事一樣有商有量,不管逢年過節,還是打風降溫,總能看到該議員或其助理關心區內獨居長者,對他們噓寒問暖。但自從上次區選選出個剛畢業的學生後,不但社區問題長期無人過問,很多居民連這位議員的真容都沒見過,更別說和居民打成一片,貼心貼地地為居民服務了。由此我在想,下一次的區選會怎樣?因為疫情關係推遲一年的立法會選舉會怎樣?下一次的行政長官選舉又會怎樣?會不會再出現類似的情況,劣幣驅逐良幣,歪理騎劫正義?

《港區國安法》第六條列明,香港居民參選或就任公職時須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作為政治體制內的重要組織成員,議員的天職就是效忠香港特區,服務香港市民,所做的一切都應是為香港的繁榮穩定而議,為市民的安居樂業而議,偏離了這一主航道,就不配再做議員,不配再做香港人的代表。當一個本應積極參與和領導地區建設的議員卻帶頭破壞地區建設之時;當一個本能參與制定法律完善法律的議員卻帶頭違反法律視法律如無物之時;當一個本應誓死捍衛香港核心利益,關心港人福祉的議員卻再三呼籲外國對港制裁之時,我們知道,是香港的選舉出了問題,香港的選舉出偏差了,民意被人騎劫了。真正有能力,有經驗,有視野的人落選了甚或根本不願參選,而沒有能力又毫無經驗的一些人卻僅憑一些出位的言行就裹挾民意,堂而皇之地當選,普通市民就成了他們手上的籌碼,做了他們的背書者。

民意出偏差,選舉出問題的不單是香港,西方國家近年來也出現過類似問題。有國家工作還沒做好就貿然推出對國家去留重大事項公投,結果出乎意料,後果影響至今,很多投票人恨錯難返;也有國家四年前選出了一個令人意外的總統,同樣付出了沈重的代價,相信很多當時投票的人也悔不當初。但自己釀的苦酒只能自己喝,自己種的苦果只能自己咽。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在香港以後的選舉中,為了確保選舉真正公平公正地舉行,選出的都是真正愛國愛港、為港為民的人,除了需要在制度上築牢屏障,比如選舉前嚴格的參選資格認定、選舉後的宣誓保證,將那些動機不純,立心不正的人排除在選舉之外,還要建立懲處機制,將那些雖然當選卻違背選民的信任和支持,背棄愛國愛港原則的議員及時清除出去,造福香港,造福市民。

《青評會》成員 – 李隆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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