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女法官被害一案有新進展。昨天(1月18日),長沙市人民檢察院發佈案情通報稱,2021年1月18日,長沙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周某某遇害案犯罪嫌疑人向某批准逮捕。

被害人曾拒收2萬元、金手鐲

嫌疑人特意到被害人居住小區當保潔員

通報顯示,檢察機關經審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向某與被害人周某某系同鄉和校友。向某因與原單位勞動爭議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多次請周某某向辦案法官打招呼以達到勝訴目的,均被周某某拒絕。

2020年9月7日,向某以看望周某某小孩為名到周家放下一盒水果即走。周發現水果盒中夾了2萬元人民幣及一個金手鐲,多次要求向某取回,向某拒絕。9月10日,周某某在同事的陪同下到向某住所外將物品退還。後向某收到法院依法駁回其再審申請的裁判文書,遂心生怨恨,起意報復。

2021年1月4日,向某為方便接近周某某並伺機報復,特意來到周某某居住的小區應聘為保潔員。1月12日上午7時許,向某借周某某進入小區地下車庫之機,用隨身攜帶的尖刀朝周某某連刺數刀致其死亡。事發後,民警趕到現場將向某抓獲。

通報稱,案發當日,長沙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介入該案,引導偵查,收集、固定證據。1月15日,長沙市公安局將該案提請檢察機關審查逮捕。長沙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向某的行為涉嫌故意殺人罪,符合逮捕條件,依法對向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案發後,網上有消息稱周春梅與嫌疑人向某是「閨蜜」,對於這一說法,周春梅的丈夫陳先生並不認同。1月13日,陳先生告訴南都記者,周春梅與向某隻是校友。陳先生稱,妻子不幸遇害後,「我心裏很亂,情緒已經要崩潰了。」

周春梅是湖南高院2014年度辦案能手,全年辦案數位居全院三個民事審判庭第一,所辦案件經評查全部為優秀,且無一超審限,無一上訪鬧訪,無一因過錯被發回、改判。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檢察機關將依法從嚴追訴。

女法官被追授三八紅旗手

昨天(1月18日),湖南省婦聯決定追授周春梅湖南省三八紅旗手榮譽稱號。湖南省婦聯指出,周春梅清廉自守、志行高潔,堅決不辦「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面對人情干擾、金錢誘惑和暴力威脅,她用實際行動捍衛了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用寶貴生命譜寫了一曲堅守司法公正的壯麗凱歌。

消息顯示,周春梅,女,苗族,1976年1月出生,湘西自治州龍山人,中共黨員,湖南省審判業務專家,法學碩士。2003年研究生畢業後進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先後在紀檢組、民一庭工作,2016年5月任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一庭副庭長。她曾多次被評為院機關優秀共產黨員、辦案能手,多次獲年度嘉獎,一次立三等功,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業績。2021年1月12日,周春梅因多次拒絕犯罪嫌疑人向某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行凶報復,不幸遇害,年僅45歲。

湖南省婦聯指出,周春梅懷揣主持正義的法官夢想,從湘西大山深處來到湖南高級人民法院工作。17年來,她刻苦學習、勤奮鑽研,作風務實、勤勉敬業,始終堅持「辨法析理,勝敗皆服」的司法理念,以女性細膩耐心的情感觸角和親和專業的司法形象,努力實現「既解法結,又解心結」的辦案效果。她心繫群眾、公心持正,以「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為目標,不斷提高審判質效、化解糾紛。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為了及時妥善審理涉疫情民事案件,周春梅創新通過雲開庭方式為民服務,積極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她清廉自守、志行高潔,堅決不辦「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面對人情干擾、金錢誘惑和暴力威脅,她用實際行動捍衛了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用寶貴生命譜寫了一曲堅守司法公正的壯麗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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